5月6日,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茂名市交通运输局联合起草了《关于对茂名大道、茂东快线、潘州大道、市民大道、茂南大道、环市西路、工业大道、乙烯北路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对茂名大道、茂东快线、潘州大道、市民大道、茂南大道、环市西路、工业大道、乙烯北路实行交通管制”的意见反映
茂名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根据《关于对茂名大道、茂东快线、潘州大道、市民大道、茂南大道、环市西路、工业大道、乙烯北路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下称“通告”)的要求,我会本着向政府负责和向会员负责,当好政府与会员之间沟通的桥梁作用。为了慎重起见,根据全体会员单位的要求,我会召集了部分会员单位,就“通告”的相关内容和规定要求,进行专题的座谈,认真听取有关意见。现将到会同志的意见汇总整理,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茂名市现有危运企业62家,危运车辆5744辆,驾驶员5706人,押运员6324人。如果按“通告”的要求实施,这个运输行业10多万人的基本生活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将会在我市出现一种无法估量的严重后果。为了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妥善地处理好治理道路交通秩序与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两不误,认真、正确地落实好市有关领导的指示。根据“通告”的要求,我会于2018年5月9日下午,召集了30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代表就“通告”的情况进行了专题的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发言热烈,情绪激动,就相关政策、民生、历史、现实、生产及安全等方面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并一致强烈要求协会将大家的意见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以理性、合法、合理地妥善处理好这次相关路线限行的问题,避免矛盾的激化。
二、就“通告”内容的看法。 (一)“通告”内容没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称“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安全法”所指的适应对象是个案,是在不可抗拒的特定条件下所采取的一种临时的、短时间的防范措施。但未有规定对正常生产、生活以及正常通行的道路可以长期“实行交通管制”。而“通告”所采用的管制是面上的,既涉及到本市,同时也涉及到外市、外省的危运车辆。在禁行的时间上,是无限期的。这种做法与当初投入大量的资金以及人力物力进行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和提高城市环境,方便人员、车辆通行是背道而行的。
(二)“通告”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路段及措施,剥夺了我们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人原来所拥有的合法的路权。 我们认为,作为一个公民,一个纳税人,特别是作为一个车辆拥有人是具有法定的路权的。因为建路、修路、养护路所需要的资金都是我们每一个公民,每一个纳税人的资金,特别是每一个车辆拥有人,每年都按规定缴交养路费、税费。现在虽然没有出现缴交养路费的名称,但通过实行费改税政策后,每辆车应缴交的养路费已在油料费中支付。我们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这方面的付出,是远远大于其它车辆的。然而,我们车辆支付了路费,却不能享受正常的道路行驶权,我们合法的权利被剥夺。与会人员认为,这种做法,不是政府为群众办好事,也不是一项惠民工程。
(三)严重阻滞我市正常经济发展。 我市是一个具有全国前列的石油化工冶炼基地。每天要输出大量的石油化工产品,据有关资料统计,每天由危险品运输车辆往市外运输的石油化工产品10000吨左右,如果按“通告”的要求实施,将严重地影响到我市化工行业的正常生产,就等于我市包括外市、省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全部停运,那么每天按原来正常需要向市外运送的大量石油化工产品无法运送,将会造成严重的库存积压。中央在我市的有大型石油化工企业之称的茂名乙烯炼油厂和茂名石化炼油厂将会受到严重的影响。同样,以石油化工为主轴的卫星企业也必然会受到同样的影响。作为一个以石油化工为主业的城市,没有了主业,其经济的发展从何谈起。
(四)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如果按“通告”的要求实施,就我市危险品运输行业62家,危运车辆5744辆,驾驶员5706人,押运员6324人,以及涉及这个运输行业的10多万人(如包括受到影响的茂名乙烯和茂名石化炼油厂以及以石油化工为主轴的卫星企业和充装企业、加油站、维修厂)一个庞大的行业群体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有的企业生产滞后或停产,致部分从业人员失业,这样就会给社会治安增加压力,出现维稳问题,造成不和谐、不安定因素。
(五)忽略了我市危运行业在市区分布的历史事实。 我市是一个名列全国前茅的石油化工重要基地。茂名市城区的发展,与石油化工的业务扩展是息息相关的,同样为石油化工产业服务的我市危险品运输行业也是随着石油化工的业务扩展而不断发展的。经济要发展,交通要先行,石油化工产业要做强做大,危运要先行。因此,茂名市危运行业这个行业为茂名的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不可否认付出和贡献,城市交通堵塞了就对危运车辆进行禁行限行,这是不合理的。如果按“通告”的要求实施,全市100%的危运企业生产经营和危险品运输受到禁行限行的影响,85%的危运公司办公场所、停车场、维修厂都在市区禁行限行范围内;大部分供气站、充装站、加油站在禁行限行范围内;运输业务主要是炼油厂、乙烯厂和各大码头,还有供气站、加油站。如果禁行限行,可能会令企业无法经营;石油化工产品无法流通,运不出进不来,车辆不能回场,生产经营活动将受到严重影响,可能会出现车辆“有路不能行,有站不能归,有的企业因此被逼要关门倒闭”的情况。如果是因为要改变某一种特殊情况,而忽略了我市危运行业发展的历史事实,不考虑一个行业的实际以及生存和稳定。我们认为,这种做法是不符合国策要求的。
(六)如果按“通告”的要求实施,达不到“为提升城市形象,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压力”的目的。 俗话讲:要想富,先修路。通告中所提及的禁行路段,是茂名市城区的过境公路或生产、生活的正常道路,并不属于城区道路,这些过境公路或生产、生活的正常道路是改变投资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基本条件,也是城市的一种外在形象。如果按“通告”的要求实施,将回到建路前的环境,并无达到“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压力和提升城市形象”的效果。将会起到削弱“城市形象”的反作用。
(七)按“通告”的要求实施某路段的禁行措施,我们认为,目前的条件还不成熟。 我们认为,在公路上出现某一时间段的车辆堵塞现象,是一种正常现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道路基础设施的原因,有驾驶员素质的原因,有管理的原因。据了解,首都北京有堵塞现象,上海市出现经常严重的交通堵塞现象,我们的省会广州出现经常交通堵塞的现象。为了解决这种交通堵塞的大难题,政府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城市的整体规划和改造。建设轻轨铁路,建设地下铁路,在城市的出入口或车辆、人员流量大,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的路段,建设立交体公路等。通过采取加大投资,增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交通堵塞的现象得到了缓解。但一样未有根本上解决城市交通堵塞的问题。因此,目前要实施“通告”路段禁行的措施,是一种杀鸡取卵,割肉补疮的办法,是劳民伤财、极不可取的一种的方案。
(八)按“通告”的要求,实施某路段的禁行措施,将严重地影响民生需求。 1、市民需要保证日常生活用品。例如:每个家庭需要石油气,要用它来做饭炒菜;但如果禁行或限行,拉气的罐车进不了市区,就会造成市民生活不便;民以食为天,民生以柴(气)米油盐为主,柴(气)放在第一位,每个家庭不能没有石油气。 2、医院的医用氧气不能缺,属救命气。要保证充足的氧气供应使用,如果禁行,医用氧气就不能保证供给,可能会影响医院治病救人。
(九)实行交通管制,增加安全生产隐患。 实行交通管制后,一是会有部分的重型危运车辆绕道行驶,在通行条件差的小路、窄路上;二是增加行车里程、企业生产成本和负担;三是增加司机疲劳驾驶不安全系数,造成事故隐患。四是车辆维修检测也存在无法实施的问题。危运企业要进行车辆维修,但汽车维修厂、检测站都在禁行限行的范围内,如此一来,到期维护保养的车辆,不能按需求进行维护,会造成安全隐患。五是危运车辆年检受到影响。由于未能按时维护、检测、年审,造成安全隐患。六是车辆无法下高速,只能在高速公路出口徘徊或乱停乱放,增加安全隐患。
三、建议。 (一)为了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我市经济发展的正常态势,保持社会的安宁与稳定,建议维持原来的运行条件。采取其它有效的措施,实现减轻城区交通压力,提高城市形象,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市民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市民的幸福感。 (二)在上下班高峰时期,采取有条件限制限行办法; (三)结合实际,在禁行、限行路段不受大影响;同时,对正常生产生活又影响不大的,条件成熟的路段逐步推进。
以上情况,是我市危运企业的共同心声,恳请慎重考虑。
茂名市危险品运输行业协会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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