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浮生过客 于 2016-7-22 14:04 编辑
关于人社局回复下岗女工申请创业贷款遇到问题的两点看法
开门见山,不说开场白,我个人的两点看法如下:
一、 首先更正一下:人社局回复所指的“广东省爱家助手科技公司”,实际上这个公司并不存在,正确的是“广东我爱我家科技有限公司 ”,这种疏忽大意体现了人社局工作态度不够严谨。
二、 关于《茂名市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茂人社〔2015〕135号)文件第三条第二点:“个人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规定的理解问题。 个人看法:上面说“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首先明确公司的贷款,必须征得法人的同意,在公司内部统一意见之后,由法人出面或委托他人办理,上面说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但没有说明每个股东都必须贷款,只要不超出200万元的范围均可。其次是关于“捆绑性”贷款的理解:参照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捆绑式小额担保贷款须知》第二条关于捆绑式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条件是“实行财政全额供养持工资卡的在职工作人员担保和实物资产抵押两种方式担保。担保人员年龄,男55周岁以内、女50周岁以内,每人担保额度为2万元。实物资产担保包括商业用房和出让所得。实物资产的评估价值最少为申请资金额度的双倍。”如上所述,这个“捆绑性”贷款意思是捆绑性担保,符合在职工作人员担保和实物资产抵押其中之一,均可进行“捆绑性”贷款担保,而不是公司法人股东之间的捆绑。
附录: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相关规定:
http://ldbz.jms.gov.cn/Show.asp?ID=2713
附录:人社局回复全文
尊敬的爱家助手网友您好:接到您的网络投诉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人员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初步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日前,广东省爱家助手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先生来到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以林女士名义提出该公司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我局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其报送的资料进行初审时发现,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与《茂名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上贷款申请人的姓名不一致,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就申请人的申请资格问题做了耐心的解释,根据《茂名市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茂人社〔2015〕135号)文件第三条第一点:“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市从事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符合国家、省有关条件的本省城乡劳动者,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具体包括登记注册三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规定,林女士是不符合创业担保贷款对象的,工作人员建议应由黄先生提出贷款申请,并完善相关手续,工作人员对办理流程与需提供的资料进行了一次性告知。7月21日,黄先生和林女士同时来到我局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黄先生说自己因个人原因无法贷款,执意以林女士名义提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并口头说林女士是他经营的广东省爱家助手科技公司的股东之一,占该公司1%的股份,但黄先生并无提供相关股东资料证明其说法,工作人员再次就林女士的申请资格问题做出了耐心的解释。黄先生对宣传单张上的“捆绑性”贷款提出疑问,工作人员继续对政策进行了耐心解释。根据《茂名市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茂人社〔2015〕135号)文件第三条第二点:“个人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的规定,林女士明显不符合“捆绑性”贷款政策。由于黄先生对政策不理解,因无法满足其贷款要求,情绪显得有些激动,林女士对黄先生进行了劝说。自始至终,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并未与黄先生和林女士发生过言语冲突,林女士也没有流露过任何不满和怨气,林女士临走时还对我中心工作人员说了声“多谢”。 二、近年来,我市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紧紧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战略,大力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就业创业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创业担保贷款半年再破新高度,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68笔,贷款金额达4132万元,带动就业1100人,提前6个月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创历年新高。 三、建议广东省爱家助手科技公司以该法定代表人黄先生的名义重新提出贷款申请,同时欢迎更多符合贷款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前来申请创业贷款。(请驾车前来办事的同志和朋友们留意公安交警部门的温馨提示,文明中路路边规划有多处免费停车位,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和秩序按指定地点规范停车哦)创业贷款工作流程:申请人向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贷款经办银行(根据省人社厅与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的协议,我市经办银行为邮储银行茂名市分行)申请,并提交规定的资料;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向当地经办银行推荐;申请人按经办银行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通过银行审批的,银行给予放贷。我局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创业担保贷款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再次感谢爱家助手和各位网友对人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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