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高州市乡镇企业(合作社)负责人普法培训班在新垌镇长流村党群活动室举办,并通过高州市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系统在全市28个镇(街)同步直播,共有超过1420名乡镇企业(合作社)负责人以及镇村有关干部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班由省法院驻新垌镇帮扶工作队联合广东省法官协会主办,高州市委政法委、高州市人民法院协办。来自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的3名法官分别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涉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问题、涉农产品质量法律问题等与乡镇企业(合作社)经营发展息息相关的内容为参训学员作了专题讲解。 据了解,举办此次培训班,是广东法院扎实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和《广东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十百千万”系列活动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动广东法院服务和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各项政策落实落地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促进高州市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乡村治理有效,激活乡镇企业和合作社负责人在乡村振兴中的“头雁效应”。 培训班上,广东省法官协会还向在主会场参训的学员赠送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司法案例(广东法院之审判实践)》《民营企业常见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手册》《家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广东法院专刊)》等普法读物。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培训班的主会场长流村于2019年10月率先在全省设立了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省法院驻高州市新垌镇帮扶工作队在今年7月进驻以来,秉承司法为民宗旨,着力运用司法优势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长流村正努力朝着“无犯罪”“无诉讼”“无积怨”的和谐平安乡村建设目标推进,擦亮“长流治理品牌”,打造乡村治理样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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