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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问政] 为什么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问题处理意见不将划拨土地性质的商品房纳入解决范围?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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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9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希望政府与国土部门能够一视同仁,单位房,房改房,解困房这些政府划拔开发的都可以出台政策过户,又说尊重历史,划拔土地的商品房当初也是政府下属的城市综合开发公司开发售买的,比其它性质的房价格贵得多。目前市面上不能过户的房百分之八十是划拔的商品房。潮州市都能把商品房放在第一位处理,为什么我们茂名就要将它剔除出去呢?历史遗留问题也不是我们的错,我宁愿我的房是单位房,房改房等。可惜我的房产证上有个“”商”字。烦死人了。
发表于 2017-9-29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都不知国土是怎么想的
发表于 2017-9-29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历史问题又不是我们造成的,政府当初收不到出让金为什么还要让它上市交易?
发表于 2017-9-29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希望能够尊重历史,像潮州一样纳入一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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