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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9697|回复: 43

[网络问政] 集资楼不动产过户,高州国土局这样收费合理吗@茂名国土局(23楼:茂名市国土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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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8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房子也是这样。十年前买的二手房,房产证已转户,土地证未转户,现在说要 40%的出让金,也是七八万呢!堵心得我一个星期几乎吃不下饭。
发表于 2018-8-28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是自建房,补交土地出让金应该,只是这 40%实在太高了。
发表于 2018-9-5 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落叶摇情 发表于 2018-8-28 13:26
准备来说不是通过买卖分割的,至于如何分割就要查当时的档案了。建议楼主去查清楚属不属于集资房,如果属于 ...

高州不理这些,是单位集资就 3%, 不是单位集资就 40%
发表于 2018-9-27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这个问题,官方的每一次回复都是满满的官腔,照搬文件,根本没有实质性的解释和帮助。
发表于 2018-9-27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成 27楼的分析。可是国土局一刀切分单位房和个人房,单位的叫集资房,个人的叫自建房。
发表于 2018-10-3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秋空 发表于 2018-10-2 15:14
房住不炒,只要不是想卖房,那个证要不要有什么所谓。反正税局不会拿刀上门找你要钱,不理就是了。

刀不插到自己肉不知痛。将心比心,即使是自主住,如果您的房子,土地证写着别人的名字,您心安吗?
发表于 2018-10-30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YY哦哦哦 发表于 2018-8-28 12:14
我现在每天在微信国务院督查写信,茂名网络问政留言,希望能够有人治下高州这班阅读有障碍的吸血鬼

是平民百姓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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