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罗坑镇红星管区青联村村民张丕贤,家遇不公平之事。
这是我使用四十多年水库移民迁居屋 (政府分配的),因小事和邻居发生争吵,引发对方两人捅烂我瓦面,导致2005年屋倒塌,对方不经法律允许,就在我屋地上搭茅棚使用。
后电白区罗坑镇通过调查取证,07年裁决给我使用,对方耍蛮,到2015年政府又依法作出调处结果,决定屋地又归我使用,对方不服提起行政(复议),我也向中院起诉,走完程序,2018年我拿到确权书,屋地仍然归我家使用。但是今年11月15日政府又发一份确权书给我家,把原屋地确权给对方(在我有生效确权书在手的情况下又把土地确权给对方,前后矛盾),罗坑镇政府的人至今不作任何解释。
事实二: 因邻居蛮横,2017年底,我只能去远离他们约1公里的地方新建房屋。该新建房土地历来无纠纷。但对方仍不依不饶,在2017年、2018年前往我新建房屋进行十多次打砸,驱赶工人,阻止我建设房屋居住。
目的就是迫使我把水库移民迁居土地给对方才肯罢休。我家人多次报警,罗坑派出所不敢处理,并向我家人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我家人不服写信向纪委上级部门投诉,后电白纪委同志前往调查要求派出所如实立案。
2019年6月,罗坑派出所才立案追究对方数十次打砸我新建房屋的责任, 但是派出所同时也要刑事拘留我两个儿子,理由是我儿子2015年时在自己已经使用40多年的确权土地(水库移民搬迁地)上清理了对方故意堆放的柴堆等杂物,且我手中确权书是无效的。派出所多次传唤我在外地务工的儿子回来进行收集血液、尿液等措施。我多翻解释无果,幸得我有土地确权书在手,我儿子才避免牢狱之灾,但派出所也不再处理对方多次打砸我家新建房屋的责任。我新建房屋至今没能建成,仅此一项我的损失就达10多万。
更加费解的事是,2019年11月15日,镇政府又作出新的确权书,在我有生效确权书的情况下,把同一块土地又确权给对方,前后矛盾(我从来没有接收过镇政府关于撤销我确权书的决定文书)。这是否意味着对方就可以让派出所“明正言顺”地抓我家人了呢?谁来追究对方数十次打砸我新建房屋的责任呢?后知对方在电白区纪委处有一亲朋在帮他,镇的各个部门的人都怕他。
我想问,派出所如何知道我手中的确权书是无效的呢,莫非他们未卜先知,提早5个月就知道罗坑镇政府还会重复把我使用了40多年的水库移民迁居土地确权给对方?
请问广大群众,这算是什么事?这背后的黑手如此操纵、插手民间纠纷,颠倒黑白祸害他人,这不算严重违法违纪?请问我如何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方野蛮堆放杂物在我居住使用40多年的确权土地上成了对方的护身符?谁来追究对方数10次打砸我新建房屋的责任?谁来保障我的居住权?请问罗坑镇政府你是人民群众的政府还是背后黑手的私人工具?天道明朗,是非曲折自有人评判,这么黑暗的事竟然还会发生在今天的法治中国?我将在网上继续公布所有的证据,新建房屋被打砸的照片,确权书,让大家对比仔细查看。
联系电话,13501557143,恳请各位上级领导、群众、媒体朋友对我提供帮助。本人所述一切为客观发生的事实,并对事情的真实性负责,感谢每一位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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