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8 发表于 2017-5-11 23:42 伤害他人商誉,伤害者当然不计较,被伤害的谁又会不计较呢? 祸从口出,古话可以做药。 |
有必要计较吗,大家明就好 |
嘢可以乱食,话不能乱讲。毕竟涉及到声誉商业利益,人家一较真你就周身屎 |
楼主 我是支持你的 其实在茂名生活过一定时间的茂名人都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以前那个地方还叫嘉信茂呢。沃尔玛来茂名才多少年呢。 |
不是你的你声明就可以了,一直以为是你的我才不去他那里消费,对不起他了,害到他执笠。谁的错? |
油城八路军 发表于 2017-05-10 14:56 |
夢的河流 发表于 2017-5-11 11:36 山大师的错在于把凯德和沃尔玛混为一谈,这个可以原谅,但是已经有网友指出其错处,她没有想办法进行纠正,这不但是人品的问题,还涉及知法犯法的问题,而论坛版主在看到指出错误的提醒之后,没有及时进行处理,这是疏于管理,由此对沃尔玛的声誉造成一定的影响,这个也可能承当一定责任。 这事可大可小,假如上到法庭,这约定成俗的叫法并不能减轻责任,因为事实上是有人指出其错误而没有进行更正,法院可判故意触犯。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希望以此事为诫。 |
High-sit 发表于 2017-5-10 17:19 我同你刚好相反。毕竟先有华侨城。再有人人乐。 |
一般是去沃尔玛买卷纸、洗头水、沐浴露。。。 |
楼主说的是事实,但是有些约定成俗的叫法也是有道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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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测山妹摊上大事了 |
反正我感觉东汇城的昌大昌比不上沃尔玛,超市占地面积比不上沃尔玛,东西价格又贵,特别是生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