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事件业委会方己将诬陷内容起诉至法院,在多方政府的协调下,发帖方己对诬陷事件进行了澄清与认错,并作出了协调后的名声赔偿,事己处理完成。如果本帖评论对业委会或个人造成二次伤害,将对本楼主进行起诉,请楼主见字删帖,以免法院见面,谢谢! |
| 些事件业委会方己将诬陷起诉至法院,并在多方政府的协调下,发帖方己对诬陷事件进行了澄清与认错,并作出了协调后的名声赔偿,事己处理完成。如果本帖评论对业委会么或个人造成伤害,将对本楼主进行起诉,请楼主见字删帖,以免法院见面,谢谢! |
| 我也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62_1465:} |
| 因本人对整事件的理解存在偏差,造成了各方一定的误会与误解,引起热议,现就此澄清,向该小区全体业主、业委会、主任等道歉:“对不起,给大家造成麻烦与困扰了,希望大家原谅”!此事此帖希望到此为止,希望楼主见字删除本帖。以免再次引起不适或不必要的麻烦!希望大家不要再热议与转发,如因自行转发引至法律责任,概由转发者自己承担,与本人无关,特此声明,谢谢! |
| 感谢各位网友关注此事,我是楼主转帖当事人。此事在居委张主任大力协调下,已经协调处理解决。感谢大家关注,希望大家一切顺利。也感谢政府部门居委部门全力帮助解决问题。 |
| 感谢各位网友关注此事,我是楼主转帖当事人。此事在居委张主任大力协调下,已经协调处理解决。感谢大家关注,希望大家一切顺利。也感谢政府部门居委部门全力帮助解决问题。 |
| 拜倒在楼主的小石榴裙下 |
| 楼主是租户朋友? |
江飞燕 发表于 2022-1-4 22:04 当事人都不说话,你这旁人这就要欲加之罪了?人家言词里也没什么违规的内容。 |
| 放心,我们这里是好心茂名,只是一个老鼠屎,可以忽略不见。 |
|
头脑发热就发帖,听信片面之词就乱发帖鸣不平,以为你是救世主?网络非法外之地,达到一定程度,不会让你闲着慌的!人家居委会、街道办、执法办、电视台、书法所、110、巡警、派出所、律师等个个部门的人都是傻的吗?有理还用自己在网上放烂中伤人家?兄弟,好自为之吧,大家的所作所为都在监控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