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李土桂被原告张鸿飞与苦肉计的被告叶国亮两合伙人勒索、胁迫签87万元借据的过程 一、 被告李土桂坠入苦肉计的被告叶国亮与原告张鸿飞两合伙人设计的陷阱 2003年被告李土桂经营五家工厂,上千工人,当时在广东纺织行业属规模不算小的私企,纺织产品小有名气。因经营资金需要被告李土桂在茂名市建设银行有几百万元的信用额度,常开信用证。所以认识了在建行做信贷员的被告叶国亮,在其诱惑和唆使下,2003年认识了原是建行职工已除退,并以放高利贷为生的原告张鸿飞。在被告叶国亮的安排下,2003年至2004年被吿李土桂曾向原告张鸿飞借过四次款,每次几万至十多万元左右,且利息并不高,因是临时应急周转借款都是几天或一个月便还清。当时被告李土桂曾无偿借过两次款给原告张鸿飞周转,让其赚高利贷,每次20万元左右,连借据都沒写,但原告张鸿飞都按时还款。此后便好象成为“朋友”,谁知这是原告张鸿飞与被告叶国亮早已设计好的陷阱。 二、 被告李土桂向被告叶国亮借款16万元早已还清 2007年4月前后,被告李土桂向苦肉计的被告叶国亮借款16万元,并约定借期4个月,月利率3%,即到期本利共归还18万元。因很长时间未收到款,追问后于2007年5月10日被告叶国亮才叫原告张鸿飞转款16万元(叶国亮与张鸿飞两人长期合作放高利贷),但在原告张鸿飞转款时又扣了一个月利息4800元(16万元 * 3%),只转入被告李土桂建行帐户15.52万元。被告李土桂于2007年6月至2007年12月共还款6笔18万元给被告叶国亮建行帐户,被告叶国亮也基本按被告李土桂每次还款时间同时转给原告张鸿飞建行帐户共6笔17.2万元,至此16万元借款全部还清(见证据)。
三、 原告张鸿飞与被告叶国亮两合伙人以16万元借款未还为由,勒索、胁迫被告李土桂签33.9万元借据 从2007年5月10日被吿李土桂向被告叶国亮、原告张鸿飞借款16万元归还后,近一年时间被告李土桂与苦肉计的被告叶国亮及原告张鸿飞很少来往。但在2008年12月被告叶国亮多次联系被告李土桂,说原告张鸿飞在乡下建了新房要去给其庆贺。在被告李土桂的再三推却后,无奈于2008年12月31日与被告叶国亮到高州城会合原告张鸿飞一起到其乡下,三人在原告张鸿飞乡下家中饮酒,因被告李土桂从来滴酒不沾,那天被其两人吆喝又是白酒又是啤酒,被告李土桂顿感头晕脑胀。此时苦肉计的被告叶国亮说,被告李土桂借款16万元从2007年5月10日至今共18个月又20天,月利率6%,共欠33.9万元(16万+16万 * 6% * 18.66个月)未还,被告叶国亮写好借据后两人胁迫被告李土桂签字(见证据),被告李土桂第一次遇到此情况,被逼签字后头脑一片空白,心慌恐惧,不知所措,更不知是怎样回到茂名的。
四、基于原告张鸿飞当时的势力,被告李土桂怕引来更的大灾难,被勒索、胁迫签33.9万元借据后不敢报案 原告张鸿飞老婆表哥盘某时任茂名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长,老婆亲哥即大舅子李锋是茂名市法援处主任(该民事案便是李锋一手操纵),苦肉计的被告叶国亮就是以此来恐吓被告李土桂。被告李土桂深知茂名市公检法的邪恶,在巨大的心理恐惧压力下只好逆来顺受,连家人都隐瞒。若报案只会引来更大的灾难,这有茂名市李振刚勒索案,公安局将报案人全国通缉,并以诈骗犯抓起来的前车之鉴。原告张鸿飞与苦肉计的被告叶国亮两合伙人勒索的手段、方式与茂名市李振刚勒索案如出一辙。都是以朋友方式为入手,热心帮助解决资金困难使当事人坠入陷阱,后逐渐逼以就范,勒索、胁迫步步加大,由于被告李土桂的惧怕,也就只好听天由命。若被告李土桂敢于报案,可能是诈骗87万元巨款的诈骗犯,有期徒刑10年以上,现今或许还在坐牢,在腐城茂名并不是危言耸听。 五、 原告张鸿飞与被告叶国亮两合伙人得寸进尺,继续勒索、胁迫被告李土桂签50万元借据 2009年7月20日中午被告李土桂在茂名市茂南开发区站南路吃完饭刚上车,被告叶国亮突然出现并上了被告李土桂小车副驾驶位,原告张鸿飞也跟着上车。叶国亮说借款33.9万元从2008年12月至今已8个月共欠款50万元(33.9万+33.9万 * 6% * 8个月 )。叶国亮写好50万元借据后两人又胁迫被告李土桂签字,并要被告李土桂在原告张鸿飞自身带的印台沾墨后盖手印(见证据)。
六、 原告张鸿飞与被告叶国亮两合伙人贪得无厌,继续勒索、胁迫被告李土桂签87万元借据 2010年9月21日苦肉计的叶国亮不断打电话给被告李土桂,一般都不敢接他的电话,后来细想总要面对,拖时间越长麻烦就更大,接电话后叶国亮说之前借款未结清总要见面才能解决问题。当日下午被告李土桂便开车到叶国亮所开的在市迎宾东路的茶庄路边,刚停车被告叶国亮便上了被告李土桂小车副驾驶位,原告张鸿飞也跟着上车。在车上不是商量怎样解决问题,而是被告叶国亮继续说借款50万元从2009年7月至今共12个半月共欠款87万元(50万+50万 * 6% *12.5个月)。原告张鸿飞写好87万元借据后两人又勒索、胁迫被告李土桂签字,因这次被告李土桂不甘心这样被欺负,在车上纠缠大概一个小时,但最终为了脱身还是被逼签字盖手印(见证据)。
七、茂名市茂南开发区发生绑架被告李土桂案 2011年1月茂名市茂南开发区发生一宗绑架案,一辆银灰皇冠小车车主被人绑至镇盛镇乡下囚禁了三天。该小车车容与被告李土桂小车一模一样,车牌号码也相近。2011年1月14日下午被告李土桂在省高院办事,因之前几天都关手机,刚打开手机就接到叶国亮打入的电话,但什么都沒说便仓促挂机,此后绑匪获知捉错人质,被囚禁的车主被放回。因车主被绑匪打了一身,车主到茂南开发区所在的城南派出所报案,说绑匪要绑架的人是李土桂,是债务关系。城南派出所展转告知被告李土桂这绑架案情,并叮嘱要多加小心。被告李土桂可能祖宗有灵避过绑架一劫,但天理召召,原告张鸿飞在绑错人质后几天便中风了,是否报应不得而知,但事实就在眼前,这是巧合吗。这宗绑架案具实并不复杂,人质被绑到镇盛镇农村的一幢三层小楼,绑匪明确要绑架的人是被告李土桂,并且是债务关系,犯罪嫌疑人的范围已很小,但在权力的干预下这案却不了了知。 请陈玲审判长回答,你现还认定87万元借款原告张鸿飞已全部现金支付给了被告李土桂吗? 李土桂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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