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暴力行为使法官人身受到伤害,司法公信受损,不管当事人有多大冤屈都不是暴力行为的理由,要维护社会秩序,必须打击伤害法官的暴力行为。 若当事人遇到盗窃、抢劫、绑架勒索可能损失的财产就是一次性造成的损失。若当事人遇到枉法裁判的法官,当事人可能不限于一次性的财产损失,因精神受到伤害无心 工作及顾及家庭,造成家破人亡。继而不断上访,再无正常工作、生活司言,不但当事人从此走上人不人鬼不鬼之路,还给社会增加巨大的压力和经济负担,制造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以枉法裁判的法官比盗窃、抢劫、绑架勒索危害更大。大多民事冤错案都是法官为利益故意为之,高智商的法官不可能存在理解、认识的水平问题。但只知道盗窃、抢劫、绑架勒索被判重罪,比此危害更大的枉法裁判的法官却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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