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反映,在广东省高州市荷塘镇伦道村委会东华山村,村民李朝波非法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占用三亩多水田为其三个儿子违法建造了三栋三层半的洋房
良田违建洋房
。 在知情群众的指引下,在村口下车沿着该村基本农田保护区灌溉水渠向东前行300米,来到了该党员反映的违章建筑面前。该违章建筑群依着基本农田保护区灌溉水渠而建,环境优美(见附图),为三栋三层半的洋房,另有厨房及水围墙,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水田不少于三亩,周围农田里的禾苗长势正盛,青翠碧绿
良田违建洋房
。 据知情群众反映,基本农田保护区灌溉水渠原本在违章建筑群后面的,经过李朝波几次私自迁改迁到了屋前面。该违章建筑是村民李朝波分别建给三个儿子的,于2012年前后一齐动工,有两栋2013年封顶建成,一栋于2013年做好一层后在2015年加高建成三层半。 在当地,所有村民都知道,李朝波三个儿子修房占用的水田是一片水稻产量极高的上等好田,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以内,这是一起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占水田违法行为。据村民讲述,当地镇政府有关部门也曾依法对李朝波违建的厨房进行过拆除,从而引发李朝波家人的无理越级上访,加上李朝波找到领导做后台为其违法行为撑腰讲请,致使当时的镇政府领导对李朝波及其家人的违法行为不了了之、放任自由,使李朝波及其儿子侵占水田的行为变本加厉。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李朝波及其儿子的违法行为是对该规定的严重践踏。在法治中国的今天,无理上访不应该成为李朝波及其家人违法行为的自保套路和政府相关部门不担当、不作为的借口,找领导做后台撑腰不应该成为李朝波违法行为变本加厉的助推器! 在此,希望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能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迅速核查事实,对其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水田里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并恢复水田原状,做好基本农田的“守护神”;也希望充当李朝波“非法变更水田用途”保护伞的某些领导干部尽快纠正错误,否则,在习近平总书记领导下不断打虎拍蝇、严惩贪腐的今天,终将落入法网!
良田违建洋房
良田违建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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