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公开举报冯义成勾结茂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年3月22日冯义成隐瞒本人侄子向其借款40万元已还事实,向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虚假诉讼,诉前查封了本人侄子名下700平方市值300多万元房产一栋。冯义成提供其名下所有的位于茂名市计星路144号大院东面第三栋第十二至第十五间商铺(房产证号码:粤房地证字第0197686号)为上述查封作担保,茂南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2月24日对该担保商铺予以查封。 2016年10月10日冯义成又以欺骗手段起诉本人李土桂民间借贷40多万元,并申请查封李土桂名下茂名、广州二套市值400多万元房产。冯义成提供的担保物亦是其名下位于茂名市计星路144号大院东面第三栋第十二至第十五间房屋【证号:粵(2016)茂名市不动产权第0000006号】为上述查封担保,茂南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21日对该担保房屋予以查封。 冯义成的一宗商铺(该商铺来源是民事诉讼法院判给冯义成,金额为40多万元),在茂名市房产管理局登记了一个房地产权证,又在茂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一个不动产权证,即一宗物业做两个产权证。冯义成在提起虚假诉讼中,用这两个产权证作为担保物欺骗法院,并勾结法官以起诉标的十倍恶意申请查封受害人近千万的房产。因冯义成勾结茂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人员办假证,并利用假证在社会活动中作出了欺诈行为,造成了第三人重大经济损失及精神伤害。我于2017年4月19日已向茂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为促使有关部门查清冯义成的违法犯罪是否涉嫌贿赂及有关部门渎职行为,所以公开网上实名举报。 谁再删我反的贴全家死绝 举报人:李土桂 电 话:18998282926 2017年5月19日 附:1、民事裁定书(2016)粤0902财保28号 2、民事裁定书(2016)粤0902民初27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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