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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陈权,电白区坡心镇郁头鹅村委会排岭村人。本人家贫,2014年之前,全家6口人居住在不足50平方的平房里,生活条件极差。2014年,有幸得到亲朋好友的资助,欲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新房,改善居住环境。我有一块地位于s281北侧,离公路二十多米,原是电白县公路局因建郁头鹅桥占用我村晒谷场而兑换给我村的集体土地,后分到我小队用作晒谷场,分田到户
后,我小队通过宅基地多少排名的方法,将这块地分配给我用作宅基地。
准备建房后,我备齐资料,依法向坡心镇村建办申请建房。村建办的同志前来看过现场后,认为符合规划条件,可以建房,并按程序为我办理建房许可证。在这过程中,有郁头鹅村仔村的村长陈乐儒前来阻挠,要胁我要让出三米土地,开一条路到他家的土地。他恶意巫陷我占用了他们生产队的路,但此处原是晒谷场,旁边只有田埂,从来都没有路,全村委的群众都可以作证。陈乐儒其人,名为村长,实为村霸,为人骄野横蛮,在郁头鹅村委可谓是妇孺皆知,今年的村委换届选举中扬言要闹事,被相关部门控制后选举才能顺利进行,其恶劣程度由此可见一斑。因此,在我严词拒绝了陈乐儒的无理要求后,陈乐儒恼羞成怒,对我进行了一系列无中
生有的缠诉,坡心镇村建办迫于压力,以土地有纠纷为由,叫停了我建房。自2014年至今,先后有坡心镇和电白区的领导前来调查处理,经广大郁头鹅群众事实查证,证明此处并无三米道路。可是,事实敌不过横蛮,迫于陈乐儒的淫威,坡心镇相关部门一直不批准我建房,令人诧异的是,居然有个人政府工作人员毫无节操法理地表态,在没有解决陈乐儒土地的三米道路之前,我的房子不能动工。天理何在?法治何在?我与陈乐儒不同村,与他的土地毫无关联,凭什么要去满足他无中生有的无理要求?坡心镇的相关部门为什么不敢主持公道,依法办事?
建房的事拖了三年多,现在我的孩子都己长大,由于家里居住条件不好,长期在外面打工,过年都不愿回家,大儿子到了当婚的年龄,由于没有房子,婚也结不了。陈乐儒的无理阻挠和坡心镇有关部门的不作为,给我家带来了巨大的困扰。现在我再次郑重地叩请各级相关部门,尽快依法批准我家的建房事宜,彰显天理,维护国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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