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6日高州市石鼓镇祥山白坟岭村村民发现权属本村山林(东风岭)被恶意破坏。村民现场勘查测量并拍照记录事实。被破坏山林情况如下:使用钩土机等器械破坏树木植被开路数十米。偷埋土葬建设山坟面积百几平方。经调查,确认为长山村村民张培余伙同亲戚为其父亲建设的坟地。白坟岭村村民派出代表找到侵权当事人张培余,要求张培余择日迁走侵权偷葬的山坟,恢复原来的山态种植。侵权当事人气焰嚣张拒绝迁坟,沟通通话有录音证据。事后,白坟岭村集体村民呼声高涨,极其愤慨,并多次自发组织召开村民会议,一致要求对方搬迁改葬,并恢复原来的山态种植。但是张培余枉顾法律法规,拒绝迁坟并授意其亲戚电话恐吓。扬言无论他父亲的山坟被政府取缔还是私人毁坏,都算在白坟岭村村民身上,并威胁村代表要打击报复(有电话录音)。 侵权者张某侵犯他人土地偷葬。对于国家划分的土地,白坟岭村集体村民拥有管辖权和使用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这片土地位于东风岭林区,对方在我方林区的土地上偷葬,显然干涉和侵犯了白坟岭村村民的权益。《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第二章火葬管理第二十条禁止用耕地林地作墓地。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出租、转让、买卖墓穴。禁止恢复或新建家族墓地,禁止建造活人坟。违者,由当地市、县民政部门会同国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迁坟,并恢复原来地貌的规定。违法者的侵权行为已明显违反此条例。为了维护国家法规的伸张以及山岭主人的合法权益,已将上述违法侵权行为上报高州市石鼓镇祥山居委会,祥山派出所,高州市石鼓镇殡葬管理服务站,高州市石鼓镇政府,但事情一天天过去,并无得到任何有关部门出来有个说法,我们咨询得出的结果是政府很忙,还在商议等待出结果,现在不是村民山权屋地扩权问题,是有人公然罔顾法纪,明目张胆不经过火葬,直接土葬,藐视国家法及法规,面对这个问题有关部门得出的答复居然是等待商议,让我们村民觉得国家法律法规居然如此儿戏,现将此事发布于此,希望各级部门,体恤民情,尽快依法作出公正公平处理。避免矛盾升级,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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