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 报 信 于2018年开始扫黑除恶的运动,但这股春风还未到达化州新安。沙古岭村的村霸刘炳松依然横行霸道,恶贯满盈。刘炳松,男,广东省化州市新安镇大坡居委会书记,沙古岭村的村长(电话:13542316189)。我现举报刘炳松。事实理由如下: 一、刘炳松殴打我父亲并敲诈勒索十万元。2018年11月1日,刘炳松以我父亲罗定光砍了其种在路边的一条小树为借口,带人并自己亲自暴打了我父亲一顿,并撕烂我父亲的衣服。我由于在广州务工,未能回家,我多次拨打茂名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新安派出所迟迟没有出警,因为他们已被刘炳松收买了。我父亲罗定光被刘炳松打伤后在新安卫生院住院,受理这宗案件的黎警官以多种理由不开具证明给我父亲去化州市公安局法医部门验伤,新安派出所所长王东伦等人多次在新安圩和大坡圩与刘炳松书记一起吃饭,对我的诉求置之不理。刘炳松在电话上要我付十万元给他,以后才不再打我父亲,我有录音为证据,也有派出所民警推搪的录音。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财物数额巨大的,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期徙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应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敲诈勒索财物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况。即便按犯罪未遂,也应追究刘炳松刑事责任。 二、刘炳松偷伐三十多亩生态林。我家借用集体土地种植了几十亩的桉树,生长非常好,但2015年被国家定为省一级生态水资源林保护区。《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禁止采伐生态公益林,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采伐的,须经省林业行政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身为居委会书记的村长刘炳松用金钱收买化州市林业局以及林业公安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后,在未经省林业行政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未取得采伐证的情况下,用威逼的手段要我父亲罗定光减少几万元的价格让他砍伐。刘炳松于2018年5月砍伐了大坡村委会沙古岭村的集体用地三十多亩省一級生态林区保护林,该三十亩的省一级生态林保护区在化州市林业局有明显的标注,铁证如山。刘炳松在2018年5月共砍伐新安大坡村委会沙古岭村(茅建旧村场)省一级生态保护林三十多亩林木,1700多枝,共17车锯成段的木材,特别大的运去化州兰山番昌木厂收购(该厂老板张玉成,电话:13169196951),一般的运去官桥昌茂木业收购,非法获取利润15万多元。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森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为起点,刘炳松砍伐林木属于“数量较大”,应按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处理。 三、刘炳松于2015年从化州红阳农场一职工彭光辉手里转让来13亩多农场种植承包地,由于这农场承包地近大公路,刘炳松得到这承包地后先后买通红阳农场场长陈永波等人,建起五层楼高的几百平方每层的违法建筑,这违法建筑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属于“三无”的典型违法建筑。 刘炳松身为居委会书记、村长,称霸一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对新安政府官员点头哈腰,用金钱开路,对于村民总是大棒、拳头侍候,我恳切期望有关部门的利剑及时斩除以刘炳松为首的黑恶势力,将那些包庇刘炳松的官员绳之以法。 此致 敬礼! 举报人:罗元贵
2018年11月 (举报人:罗元贵,男,广东省化州市新安镇大坡沙古岭村人,身份证号:440982198307174737,电话:13169789577。) http://bbs.tianya.cn/post-free-5566659-1.shtml?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 |
以上网址发布的是2016年8月27日另外有人举报的,举报信里的刘亚松就是现在我要举报的人(真实姓名:刘炳松),两年时间了都没有将他绳之以法,中间还有多少的百姓受到他的欺负与压榨? |
以下照片为刘炳松的违法建筑 地址:红阳农场十九队上高垌村后背山公路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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