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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实施“六五”普法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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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3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2011年以来,我市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理念、模式和载体,提升普法工作实效,使普法工作进入了新常态发展轨道。

  明晰普法必须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理念,力促法治为经济社会发展主推力。围绕省、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普法。我市各级普法部门在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工作地区,开展了1200多场次大型法治宣传活动。特别是包茂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成为我省近十年来高速公路建设征拆速度最快、地方配合最好、征拆“零上访”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围绕社会稳定普法。重点在治安重点地区、矛盾纠纷多发地区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如,信宜市2010年“9·21”洪灾发生后,茂名、信宜两级司法行政部门组成法律服务团,积极向灾民提供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为灾民争得了近2亿元的赔偿。围绕法治社会建设普法。茂南区获得了“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电白区沙院镇何屋村、茂南区新坡镇车田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市德育学校、化州法院、信宜法院、电白区德育学校荣获“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称号;化州市海利公司等6家企业荣获“广东省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称号。

  创新市场营销方式普法思路,深入开展“靶向式”、“分众式”普法。实施“靶向式”、“分众式”普法。借鉴市场营销市场细分化概念,按法律需求将群众细分若干个群体,根据每个群体的不同法律需求,实施精准到位的“靶向式”普法。依据公职人员、群众的接受能力,实施“分众式”普法。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法。开播“与法同行”电台节目。邀请相关执法部门,到茂名广播电台上线,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同时,借助“村村通”大喇叭同步扩音实时转播。开办“普法之窗”报纸栏目。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版面出版,形成“固定”效应。开设电视法治格言警句提示。在茂名电视台《茂名新闻》节目的前后,播报法治格言警句。开通“茂名普法”微信。定期发布法治公益广告、专题微活动微访谈。“升级”传统普法模式。“升级”“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做到报纸有文、电台有声、电视有影、网站有言、电子屏有公益广告、部门单位楼前有横幅标语。“升级”传统法治宣传专栏。以图文并茂的布展方式,替代以往千篇一律条文灌输方式。方言普法。在白话地区,用白话普法;在俚话地区,用俚话普法;在客家话地区,用客家话普法。

  搭建普法平台,凝聚普法新合力。借助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搭建公务员普法平台。在全省率先推广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并实现了全市全覆盖,是全省第一个应用无纸化考试的地级市。借助“一村(居)一律师”工作,搭建村(居)群众普法平台。驻村(居)律师通过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等方式,对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每月一法律服务主题宣传活动,打通部门法律法规向群众宣传的“最后一公里”。借助中小学生德育学校,搭建青少年普法平台。建成4个中小学生普法教育基地,每个基地均设有法制长廊、法治课堂、模拟法庭板块。每个学生分别在小学、初中、高中阶段,3次到基地接受法治教育。借助法治公园,搭建全民普法平台。在市区人民广场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将法治元素融入群众公共文化生活;在市区小东江绿道建设了法治长廊;高州市石仔岭街道板桥村,建起了占地400多亩的村级法治生态公园;茂南区公馆镇周坑村建起了村级法治公园。打造“动车组”式普法格局。司法行政系统人人普法。将普法工作定位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抓手,融入司法行政职能各项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执法部门个个参与。将普法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内容,使普法由“软任务”转向为“硬约束”。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历经5年的不懈努力,我市的普法工作成为了一项党委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法治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我市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是2010年的1.44倍、2.82倍、4.37倍、5.63倍;2014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49亿元,较2010年的1492亿元增加了857亿元,增长了57.4%。在振兴粤东西北战略评估考核中我市连续两年荣获第一名。

——社会法治氛围日益浓厚。2014年刑事案分别较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减少了1566宗、1241宗、1211宗、1502宗。

——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2011年至2015年7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规范性文件138件并通过法律审查,市级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64件,市级涉法事项决策前进行合法性审查32件。

——群众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群众进京非正常上访、到省集体上访、到市政府集体上访的人数,分别较“五五”普法期间下降了28.9%、9.3%和2.5%;市、区(县级市)两级法院受理案件逐年增加,其中2014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22459宗,较2010年增加5398宗。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普遍实行民主选举、村务公开制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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