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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放管服”工作要求,优化企业开户服务,推动改善营商环境,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决定自2019年4月28日起在广东省全面实施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
一、自2019年4月28日起,取消广东省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在广东省银行开立、变更、撤销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中国人民银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不再作为企业办理其他事务的证明文件或依据。
二、企业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银行按规定完成开户审核后,即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开户手续。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即可办理资金收付业务。
三、企业申请变更取消许可前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应当交回原开户许可证。
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后,企业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应当向银行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有关“放管结合”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强化银行账户管理职责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同时,加强企业银行账户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其中,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开户,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我行将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核实企业开户意愿,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配合相关工作。
2019年5月20日,自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后我行成功开立首个基本账户,开户效率大幅提高,客户体验良好,为取消开户许可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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