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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报废机动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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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4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茂名市报废机动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年拆报废汽车20000辆、拆解报废摩托车30000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4号)(2018年)的要求进行本次公示。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茂名市报废机动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年拆报废汽车20000辆、拆解报废摩托车30000辆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茂名市报废机动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茂名市新南路8
  规模:年拆报废汽车20000辆、拆解报废摩托车30000辆。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噪声、固废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
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为少量无组织废气(粉尘、非甲烷总烃)排放,含油废水、生活废水、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以及机械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要点
1、施工期
1)施工废气
项目机头拆解车间、钢铁、轮胎堆场为半封闭式建筑,主体架构为钢铁结构,项目施工期间主要大气污染物来源于钻孔粉尘,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不使用大型钻机,使用小型手风钻,施工对象为硬底化地面,施工面积小,施工时间短,起尘量较低。
2)施工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给附近农民作农家肥,不外排
3)施工噪声
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为运输车辆噪声,噪声值约75~85dB(A),运输车辆噪声与汽车类型、车速、汽车总重量等有关,企业施工期应加强汽车运输管理,尽量怠速行驶、汽车禁止超载、选址敏感点少的路线,这样能有效减少汽车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固废
建筑施工废物应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地回收利用,尽量将一些有用的建筑固体废弃物,如钢筋等回收利用,避免浪费;无用的建筑垃圾,则需要倾倒到指定场所;对于一些有害的建筑垃圾要集中交由专门的固废处理中心去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营运期
1)营运期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隔坑河,对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噪声
为了更好地减少噪声对职工生活带来的影响,可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选择低噪声设施,在距离居民较近一侧厂界增设隔声,同时做好基础减振和密闭隔声。在厂区周围修筑绿化林隔离带,起到降噪效果,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区噪声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可以使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3)营运期废气
本项目产生粉尘量少,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在拆解预处理工段采取专用抽油设备收集,在此过程中会有微量的非甲烷总烃挥发,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4)营运期固废
不可利用废物(碎橡胶和塑料等)在厂区工业垃圾收集间收集一定量后,定期外运处理;各危险废物在暂存间暂存时,应按照《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的隔离贮存的要求进行存放,签订危废协议,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不对外排放
  四、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茂名市报废机动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年拆解报废汽车20000辆、拆解报废摩托车30000辆扩建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政策,在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切实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的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在此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角度考虑可行。
  五、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市报废机动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海莲,联系电话:13692649970邮箱:975859636@qq.com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 联系电话:1595195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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