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人案函〔2019〕167号(A)
关于《加快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政府办公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根据全省 “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 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要求,我省大力推进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各方面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关于湛江优化产业布局,因地制宜给予政策扶持事宜
在优化产业结构方面。随着宝钢湛江钢铁基地、湛江中科炼化一体化、巴斯夫精细化工一体化等一批重大项目相继落户湛江,湛江市海洋经济加速发展,初步形成了以钢铁、石化、造纸为代表的现代临港产业体系。为推动湛江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实施,我委会同湛江市加强对湛江重大制造业项目跟踪服务,及时跟进项目建设进展,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共同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此外,我省还积极推动湛江市的一批项目列入粤港澳大湾区重点项目库和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引导更多战略性、基础性项目向湛江布局。
在海洋经济发展方面。2018 年,经省市共同努力,湛江市成功获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然资源部批准为首批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之一。接下来,省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指导湛江市开展相关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推动湛江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支持湛江建设石化、钢铁、造纸等现代临港产业体系聚集发展,推进重大建设项目落地,省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了对湛江市发展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相关重点项目的服务保障。2019年2月,湛江巴斯夫项目选址涉及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已按规定报自然资源部审查备案。此外,我省还组织编制了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加快处理湛江围填海历史问题,为湛江重大项目用海留出发展空间。
在加快推进广东省海洋实验室落户湛江方面。2018年11月14日,我省新启动的第二批3家省实验室分别聚焦化学与精细化工、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生命信息与生物医药领域,已初步落实承建市3年启动建设经费和建设用地保障。2019年1月22日,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在湛江揭牌。接下来,省有关部门将加大对该实验室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在推动湛江港和东海岛纳入广东自贸区方面。考虑到自贸试验区扩区属于中央事权,具体能否扩区、扩多大区域、扩哪些区域、什么时候扩区,都由中央通盘考虑、统一部署,省一级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仅有建议权。我们将充分考虑湛江市有关诉求,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议方案,并适时提请省政府向中央提出申请。同时积极支持湛江市做好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的复制推广工作,推动湛江市与自贸试验区政策联动、共同发展,助推湛江市打造粤西地区重要增长极。
二、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从多方面出台扶持政策,为湛江经济发展增速事宜
(一)在完善金融信贷体系、拓宽融资渠道方面。
省有关部门推动湛江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模式,主动作为、精准发力,有效优化中小微和民营企业营商环境。
在不断优化信贷结构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中小微和民营企业信贷投放,运用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用好“税易贷”“网贷通”“数据网贷”等创新信贷产品,满足企业差异化融资需求。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低成本、大规模、期限长的政策性资金,支持湛江重大工程建设。鼓励实施银团贷款、联合授信,为湛江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一揽子综合性金融服务。加强与大型保险机构合作,做好项目推介,加快推动“险资入粤”,引入保险资金支持湛江城市建设。
在推动优质企业上市融资方面。加大对企业改制上市的培育和指导力度,筛选优质后备企业资源,建立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实行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积极向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推介优质上市后备企业。督导湛江市的企业上市工作,提高企业IPO过会率。
在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方面。继续加强政银担合作,尽快出台支持政银担合作发展的政策,切实为湛江市加强政银担合作提供政策指引。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提升行业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
在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融资质效方面。建设广东省中小企业贸易融资服务平台,运用金融科技赋能,着力缓解民营和中小企业融资难、贵、慢问题。健全优化金融机构与中小微和民营企业信息对接机制,实现资金供需双方线上高效对接。发展各类信用服务机构,鼓励信用服务产品开发和创新。进一步发挥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作用,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降低银行风险管控成本,提升中小微制造企业申贷可得性。
在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障能力方面。引导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和扶持机制。2018年,省市场监管局以500万元省财政引导金给予湛江建立知识产权风险补偿基金池,助推湛江构建银行、政府和机构多方合作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模式,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在完善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体系方面。2016年6月,省财政出资5000万元,扶持成立湛江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发挥省级再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省财政出资 3000万元建立湛江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有效提高了中小微企业首次获贷能力。实施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降费奖补政策,安排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地市进行奖励。2018年,湛江市获得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16万元。
(二)在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方面。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助力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同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办税流程,优化纳税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在继续深化增值税等领域改革方面。省税务局按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各级税务机关已顺利完成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培训、税控开票系统升级,4月1日起纳税人已顺利开出新税率发票。目前,全省税务机关正在密锣紧鼓开展“报好税”阶段的工作,确保增值税纳税人在2019年5月能顺利完成深化增值税改革首个申报期的申报工作。
在落实好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我省将进一步落实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费收入、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鼓励金融企业、融资担保企业向小型微企业发放贷款和提供担保,解决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支持实体经济、民营经济的发展。
(三)在增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力度方面。
在优化重大创新平台布局方面。2018年2月,湛江高新区获国务院批复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2018年8月,省科技厅印发实施《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8年度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专门设立了粤东西北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题,按照“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提高发展质量”的要求,重点围绕粤东西北地区的支柱和优势特色产业,汇聚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行业龙头企业的创新资源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对通过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奖励性后补助支持,资助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2018年共认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5家,其中粤东西北13家,资助经费9200万元;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和广东工业大学等省内的创新资源也纷纷集聚粤东西北,为支持粤东西北创新发展提供助力,有效促进了区域创新发展。
在促进创新人才集聚方面。2012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战略部署,省科技厅组织实施了“扬帆计划”,紧扣当地产业发展需求,“扬帆计划”实施竞争性扶持市县重点人才工程、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引进紧缺拔尖人才、培养高层次人才、博士后扶持、引进青年博士、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高技能人才等项目。其中,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主要面向国(境)外、省外以及珠三角地区,按照“三注重两符合”(注重团队水平、注重技术成果、注重产业化前景,符合加快发展需要、符合优化经济结构需要)的原则,大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省财政按A、B、C三档分别资助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截至2018年底,“扬帆计划”已成功引进五批次共64个创新创业团队,投入专项资金2.41亿;其中湛江成功引进3个团队,获省财政资助1400万元,这些团队的引进为湛江振兴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和技术支持,成为湛江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引擎”。
下一步,省各有关部门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推动沿海经济带西翼加快发展,把沿海经济带打造成为新时代广东发展的主阵地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湛江发展的支持力度,努力把湛江打造成为全省新的增长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对广东省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