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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坡耀村霸黑恶势力团伙侵吞私分了
坡耀村集体价值8000万元留用地的举报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近日,本人在茂名市人民政府网查看到一则2017年2月10日发布的《不动产首次登记公示》(见附件),再次揭开一宗坡耀村霸黑恶势力团伙侵吞私分了坡耀村集体价值8000万元留用地的惊天黑幕。这仅仅是坡耀村霸黑恶势力团伙诈骗、侵吞,盗卖,瓜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冰山一角。
该《公示》说明:
1998年前,高州市政府征用潘州街道坡耀村的集体土地用于城市建设,但未按规定落实征用划拨留用地给该村集体。当时该村参照被征地留用地的比例,安排集体土地给28户居民作为留用地使用。
经规划报建,建设后只为用户办理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该村28户居民曾多次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要求将原填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留用地由集体用地性质转为国有划拨用地性质。
2016年9月2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同意将坡耀28户农民留用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具体办理。
原来,1998年高州市政府征收坡耀一、二队的土地,当年的村干部瞒骗群众,参照被征地留用地的比例,在集体土地安排了留用地,再分成28户(份),然后侵吞私分了。
根据公示内容显示,其中刘某南分得两份总面积314.5平方米(实用面积),平均每份约150平方米。由此推算,28户(份)留用地总面积约为:150×28=4200平方米(实用面积)。按现价值2万元/平方米算,总价值约:8000万元。
综上,以原坡耀一、二队村干部为骨干分子的坡耀村霸黑恶势力团伙,欺骗政府、瞒骗群众,侵吞私分了1998年坡耀一、二队集体总价值约8000万元的留用地,数额特别巨大,情节极端严重,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现请贵局将本案呈报上级有关部门立案调查,依法追究坡耀村霸黑恶势力团伙涉嫌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此致
举报人: 刘国强
住址:高州市潘州街道坡耀住宅六区148号旁果园
电 话:18820450096
2019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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