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村民李某为牟利,流窜其他村以“鱼虾蟹”的形式聚众赌博。日前,茂南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赌博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2岁的李某是茂南区某村村民,年纪轻轻的他好吃懒做,总想着不辛苦又能多赚钱的门路。今年1月8日至1月12日期间,李某多次到附近村庄的戏台旁开设“鱼虾蟹”赌局聚集当地参赌人员进行赌博。后公安民警根据线索将李某等人抓获,并缴获用于作案的赌具一批。李某归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参赌人员达二十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组织参赌人员三人以上,累计赌资数额为五万元以上,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李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的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根据李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茂名日报) 聚赌是会被抓,没参与赌博不要围观,在旁围观也会被抓的!珍爱生命,远离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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