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扫黑办:
本人实名举报关于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文书刘桂文与坡耀一小组组长刘桂武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变更农民留用地受让单位,进行虚假公示,欺骗政府,腾拿留用面积指标,再去套取政府的土地私分问题。 2013年底,坡耀村进行重新分组,其中: 坡耀一(1)组,分成:坡耀一小组、坡耀三小组。 坡耀二(1)组,分成:坡耀二小组、坡耀五小组。 统称:坡耀一、二、三、五小组。 2014年2月12日,坡耀一、二、三、五小组将市政府返还的124亩留用地全部分配到组,后再分配到户建房。 2015年11月11日,刘桂文、刘桂武(两人同属坡耀一小组),趁高州市国土局公示坡耀一、二、三、五小组留用地之机,利用职务便利,瞒骗群众,偷偷将坡耀一、二小组一块面积为3198.3平方米留用地,变更受让单位为:坡耀二(1)一小组、二小组(坡耀二、五小组旧名称)。变更后,该块留用地已属于坡耀二、五小组。原坡耀一小组的份额已转移给坡耀五小组,但实际上依然为坡耀一小组支配。2019年,刘桂文、刘桂武在办理该块3198.3平方米留用地不动产权证时,又偷偷将受让单位变更回来(坡耀一、二小组)。而整个操作过程中,坡耀一、二小组群众及坡耀二小组村干部竟浑然不知,刘桂文、刘桂武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刘桂文、刘桂武非法变更留用地受让单位,让市国土局进行虚假公示,目的是欺骗高州市人民政府,虚构坡耀二(1)组多领了3198.3平方米留用地的假像,要求市政府也要为坡耀一(1)组增补相应面积留用地。 经运作,坡耀一(1)组在桂圆东路南侧非法骗取到3390平方米留用地。得手后,刘桂文、刘桂武、刘强公开欺骗坡耀群众声称,这3390平方米土地不是集体留用地,而是他们村干部将位于门前岭竹栏街拆迁安置用地位置的宅基地扛上来作宅基地使用的宅基地。 刘桂文、刘桂武非法变更留用地受让单位,进行虚假公示,弄虚作假欺骗政府,骗取政府3390平方米,总价值5000万元留用地改作宅基地私分,其行为已涉嫌诈骗国有土地。 请求成立联合调查小组,依法立案调查。 此致 举 报 人: 刘国强 身份证号:440922196906260834 住 址:广东省高州市潘州街道 坡耀六区148号旁 电 话:18306681821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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