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高凉红豆 于 2020-3-10 11:32 编辑
茂名市人民政府、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扫黑办: 2014年2月12日,坡耀一、二、三、五小组代表在谢村居委会黄义生、刘桂文的主持下,将2010年市政府征地返还的124亩留用地全部分配到组,并签订了《坡耀一、二、三、五小组留用地地块分配方案协议》(简称《协议》)。《协议》第7条明确规定:华侨住宅凉亭南地块与华建小区之间尚剩的空余地,由坡耀一、二、三、五小组,2010年1月10日的分配人口数共同享受。 该《协议》中提及的“空余地”,位于桂圆东路喜宴酒楼后面100米处,总面积约5亩,该地已纳入2010年市政府征地红线图,不属于坡耀一、二、三、五小组124亩留用地之内的土地。 该5亩土地,仅以“空余地”片言只语写进《协议》,没有更多信息,究竟是集体留用地还是宅基地?如何取得?谢村居委会刘桂文以及坡耀村干部闪烁其辞,至今不肯向群众作任何解释。由于害怕被坡耀黑恶势力团伙孤立、打压、迫害,从来没有群众敢过问此事。 由于原坡耀一、二队村干部与原谢村管区书记黄仁举相互勾结,盗用我姓名及我户资料,欺骗市国土、规划等部门申请到150平方米宅基地,给原坡耀一队队委刘兴富和原坡耀二队队委刘国才两户对半私分建房(因为他们村干部都已申请了多份宅基地,只能盗用群众资料申请),我已多次到潘州街道办要求说法。 2018年3月,我到潘州街道办找到主管征地工作的张明军副书记,他说:“市政府已给坡耀一、二、三、五小组划拨了20亩土地作群众宅基地补割平衡用,现还留有一部分,要处理你户宅基地遗留问题,也只能在这部分土地中割补。” 后我核实了坡耀一、二、三、五小组留用地的分配落实情况,发现市政府划拨给坡耀一、二、三、五小组20亩作宅基地补割平衡的土地,已与2010年征地留用地合并一起,总面积124亩,并全部分配到组。张明军副书记说还留有一部份未分配,明显是说谎。 但是,2015年11月11日,高州市国土局在坡耀一、二、三、五小组留用地的批前公示中,将坡耀一、二小组的一块面积为3198.3平方米(约4.8亩)留用地,变更受让单位为:坡耀二(1)一小组、二小组(实际是坡耀二、五小组旧名称)。造成坡耀一、二小组名下少了3198.3平方米(约4.8亩)留用地的假像。 既然坡耀一、二小组公示少了约4.8亩留用地,就需要在别的地方补回来,位置应当就是留用地分配《协议》中提及的5亩“空余地”。张明军副书记对我说还留有一部分土地未分配,指的也应是该块土地。 坡耀黑恶势力团伙敢将该块5亩“空余地”写进留用地分配《协议》,肯定有其“套路”。就是采用上述手法:利用留用地批前公示之机,将小组部分留用地变更受让单位进行虚假公示,造成该小组留用地面积欠缺的假像,欺骗政府,以腾出留用地面积指标,再去套取政府的土地私分。 据该块“空余地”旁边居民反映,2018年坡耀村干部放出消息欲转让该块土地,已有多位老板前来考察。 2010年市政府征收坡耀村土地前,刘桂武、刘强等人勾结华建公司老板,在该块“空余地”旁,越过华建公司征地界至,盗卖了1800多平方米集体土地,建成侨苑新村15号、47号、52号、55号、63号等,非法获利数百万元。 坡耀黑恶势力团伙既遮遮掩掩将该块5亩价值3000万元,已纳入政府征地红线图的“空余地”写进留用地分配《协议》,又闪烁其辞至今不给群众解释说明土地性质来源,也不用于集体分配。套句老话:事出反常必有妖。 请求成立联合调查小组,依法立案调查。 此致 举报人:刘国强 身份证号:440922196906260834 住 址:高州市潘州街道坡耀六区148号旁 电 话:18306681821 2020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