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高凉红豆 于 2020-3-28 16:33 编辑
茂名市人民政府、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扫黑办: 1999年,坡耀一、二队村干部进行换届选举。坡耀一队选出刘明基、刘振南等新班子后,刘桂文等旧班子拒不承认新班子。而坡耀二队刘尧富等旧班子则阻挠群众选举新班子。 坡耀一、二队刘桂文、刘尧富等村干部旧班子恃强凌弱,非法继续霸占村民自治组织,拒不交出集体公章,长期代表村民自治组织非法行使村民小组权力,继续大量私批私占集体土地,笼络人心,拉帮结派,迫使刘明基、刘振南等村干部新班子有名无实,反成流亡村民自治组织。村集体组织大乱引发恐慌,群众纷纷放火烧山,抢裁抢种圈占土地,坡耀黑恶势力团伙更是动用勾机开足火力猛掘猛挖,猛霸猛圈。 1999年末,在当时的形势下,我妻子在园岭种下一片果苗,就是我户现在果园的雏形。 2001年,中山街道办同意坡耀村集体将自留地调整到园岭位置,由于种种原因,未进行迁坟及土地平整。 2007年,坡耀村以刘桂文、刘桂武、刘强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瞒骗群众,偷偷将园岭约18亩集体自留地转为国有划拨留用地。 2010年市政府征收坡耀村集体土地时,对土地上的青苗及附属物,采取谁生产经营谁收益的政策进行补偿。 2015年6月,坡耀一、二小组组长刘桂武、刘振文与火星农场场长陈江海、姑娘坡队队长到潘州街道办在张明军副书记的主持下,将坡耀村集体位于园岭约18亩已转为国有划拨留用地的自留地与火星农场的留用地进行置换。当时我在潘州街道办,正好被我碰见,我当场警醒陈江海千万别上当,但陈江海依然我行我素。刘桂武等村干部将该块集体留用地与火星农场留用地进行置换的目的,是为了更隐秘侵吞盗卖。 陈江海将火星农场约18亩留用地置换到园岭位置后,2015年8月20日,高州市国土局将该块留用地进行公示,本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及时提出了异议。9月11日,市国土局给本人的书面回复中,并未说明坡耀村干部将位于园岭的集体留用地与火星农场留用地置换的有关情况,只是建议本人与潘州街道办负责我村征地的相关负责同志联系,及时做好我户青苗清点及房屋拆迁补偿。 刘桂武等村干部将集体约18亩留用地置换出去后,自以为已将“尾巴”甩给火星农场和政府,更加嚣张妄为。继续强逼我户必须入编他们小组,像他们小组群众一样,任其宰割、迫害,并威胁潘州街道办不得依法依规合情合理落实我户征地留用地,导致我户青苗清点和房屋拆迁补偿工作长达五年无任何进展,令火星农场焦急万分。 刘桂武等村干部将坡耀集体留用地与火星农场留用地进行置换,犯了一个非常致命的错误:瞒骗我户,非法将我户的合法生产经营财产与集体留用地打包置换给火星农场,导致我户与火星农场产生不该有的民事财产纠纷。 刘桂武等村干部应当在获得市政府返还给集体位于园岭的留用地后,申请市政府责令我户配合做好青苗清点和房屋拆迁补偿工作,交出土地给集体;产权清晰后,再与火星农场进行置换。刘桂武等村干部跨越了这一步,直接非法将我户合法生产经营财产与集体留用地打包置换给火星农场。 置换后,园岭的约18亩土地已不再属于坡耀集体留用地,政府没有责任也没有权力责令我户交出土地给火星农场,因为政府已经给火星农场落实了征地留用地,置换产生的属民事纠纷,唯有我户与火星农场及坡耀村集体三方协商解决。纠纷未解决前,火星农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属违法。 事实上,如参照坡耀七、八小组留用地面积数据(因为该小组集体事务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合情合理落实我户征地留用地,一切问题早已迎刃而解。 坡耀黑恶势力团伙为了更隐秘侵吞集体留用地,打压迫害我户,非法将我户的合法生产经营财产与集体留用地打包置换给火星农场,自以为已将“尾巴”甩给火星农场和政府,结果反被聪明误,害人害已害社会。全坡耀村已经有几百群众的合法权益任你宰割,难道不可以放过我刘国强一户? 请求成立联合调查小组,依法立案调查。 此致 举报人:刘国强 身份证号:440922196906260834 住 址:高州市潘州街道坡耀六区148号旁 电话:18306681821 202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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