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高凉红豆 于 2020-4-2 10:29 编辑
茂名市人民政府、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扫黑办: 1991年,坡耀二队集体同意将门前岭60亩土地转让给华建公司。 1993年,坡耀一队刘桂文等村干部,瞒骗群众,偷偷将后背塘和龙狗埇共15亩集体耕地,以80元/平方米转让给华建公司,所得80万元卖地款不交回集体账户,却转给谢村管区黄仁才书记长期代管。 1998年,华建公司征下坡耀村集体189亩土地(其中121亩为耕地)。 1999年,华建公司将上述土地集中开发,除建设东方大道一期的土地外,其余土地均用于开发房地产,主要以卖地皮为主。 外地人购买到华建公司的地皮肯定要建房子,建房子肯定要挖基础,基础挖好后建设肯定要用钢筋。因此,承揽华建公司客户建房的基础土方工程和向其推销钢筋,确是一门好生意。 为此,坡耀出现了两位“重磅”人物,一个是刘桂武,有勾机专门承揽土方工程;一个是刘强,有钢筋场专门推销钢筋。刘桂武煞费苦心给自己起了个绰号叫“书记”,他非常迎合坡耀群众称呼他“书记”,以致外来居民一直误以为他不是村委就是居委书记,人云亦云(现在依然如此,有故意扰乱基层政权秩序的嫌疑);而刘强则自封“队长”。 自1999年开始,两人一拍即合,凡购买到华建公司地皮的外地人开始建房时,“书记”与“队长”就会立即带上坡耀黑恶势力团伙其他成员出现,大家开口“书记”闭口“队长”,令对方不辨真假,甚至人家已经雇来了勾机,也被勒令拉走。反正,凡坡耀村土地范围内的所有土方工程,都得让“村集体”来做,甭管你是何方神圣。 刘桂武、刘强等坡耀黑恶势力团伙将其承揽的大量土方工程余泥和建筑垃圾,直接运往坡耀村集体山林的土地上倾倒,破坏了大片林地。还故意堵塞出水口,致尖峰岭东侧一大片果树被淹死,群众未得到分文赔偿。 2000年9月16日,刘桂武、刘强等坡耀黑恶势力团伙在为外地人开挖地基时,与邻居坡耀村民刘桂权夫妇产生纠纷,该团伙蜂拥而上,将刘桂权夫妇狠狠痛打。第二天,刘桂权去谢村管区投诉的半路上,又遭到该团伙围攻大打出手,并掐伤刘桂权脖子,气焰嚣张。 刘桂武、刘强还与华建公司老板勾结,使用勾机一而再,再而三越过华建公司征地界至,勾平大量集体土地盗卖给外地人建房,坡耀群众敢怒不敢言。 2012年,市政府开始建设东方大道二期(坡耀段),由于东方大道二期工程为第一期工程的延续,市政府将第二期工程也交给原华建公司老板建设。刘桂武以其兄刘桂文为居委会干部的身份影响力,勾结华建公司老板将该项目土方工程交给他独做。刘桂武、刘强两人因此翻脸,以致刘强组织、策划、煽动群众长期堵塞阻挠东方大道工程建设,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当时,刘强还长期霸占东方大道行人道作钢筋场加工经营钢筋,任凭潘州街道办、市国土局等部门领导如何劝说,死活也不肯搬迁,严重影响东方大道建设工程进度,直至索取到市政府的大笔搬迁补偿费。 2013年,刘桂武竟然动用群众筹集用于平整集体留用地的资金,购进了大量警棍等警用器械(不知有何目的)。 2014年,金鸿房地产公司为了开发其拍得位于东方大道83亩土地,进行开挖土方工程时,刘强组织煽动坡耀黑恶势力团伙其他成员多次到现场阻挠该公司施工,声称凡坡耀村土地范围内的所有土方工程项目均应由坡耀村集体公做。金鸿房地产公司也派来大批员工与坡耀黑恶势力团伙对峙,几经交涉,最后金鸿房地产公司作出让步同意给坡耀村集体(实际上为该团伙)补偿15万元。(已涉嫌敲诈勒索罪) 2017—2018年,刘桂武以其兄为居委会干部的身份影响力,又揽到两起房地产开发商土方工程项目。 “强龙不敌地头蛇”,几千年的封建思想依然在毒害当今法治社会的万万千千民众,慑于坡耀黑恶势力团伙的淫威,普遍受害者都选择忍气吞声,也助长了该团伙得已长期在当地妄作胡为。 请求成立联合调查小组,依法立案调查。 此致 举报人:刘国强 身份证号:440922196906260834 住 址:高州市潘州街道坡耀六区148号旁 电话:18306681821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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