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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街小巷违停要吃罚单了!5月1日,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开始正式查处内街小巷违停车辆。执法首日,交巡大队对市区内街小巷中占用消防通道、人行绿道的违停车辆进行了教育劝离及罚单处罚,当天上午共教育劝离违停车辆8辆、开具罚单5张。
文明停车,否则要吃罚单!
“该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的规定,请于5日后15日内持本告知单,到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交通警务室接受处理……”昨天上午10时,交巡大队执法人员开出了首张罚单。在方兴社区方兴二街,一辆白色小车停在绿道上,并占据了某大院出入通道。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拍照并开具罚单,压在车头雨刷器下。在荔红三街,两辆汽车正好停在人行道上,而该处有禁停标识牌,执法人员依法开出了罚单。
在荔红二街,道路两旁停着较多车辆,大部分车辆按照规定停在市政规划的停车位内。而一辆小车正好停在禁停标识牌下。当执法人员上前处理时,车主刚好在旁边,执法人员便对其进行了教育劝离。在执法人员正想处理另一违停车辆时,车主赶到了现场,她听取了执法人员的教育劝导,点头表示“明白,理解”,并把车驶离。
在执法中,执法人员加强对周围居民的宣传教育,主动引导居民到规定停车位有序停放车辆,营造文明停车的良好氛围。带队执法的交巡大队副大队长林达庆提醒各位市民,停放车辆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乱停放,要按规定停好车辆。
5月1日起违停车辆要依法接受处罚
据悉,从4月1日起,茂名市公安局授予茂南公安分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查处违停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工作职权,查处范围为茂南区的内街内巷道路。当月交巡大队对违停车辆只开具“温馨提示”告知单,违法停车的车主已触犯违法条例,但违法行为只作记录不作处罚。而从5月1日开始一旦发现有违法停车行为,茂南交巡大队将正式依法执行处罚条例,由茂南分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开具的罚单,将统一录入交通违章系统。
车辆乱停乱放堵塞交通要道,不仅造成路段交通缓堵,群众出行不方便,同时还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交巡执法人员表示,人行道本是专供行人通行的道路,应该还道于民,而消防通道也为生命通道,一旦发生火警,消防车无法及时进入,造成的损失将是无法挽回和估量的,必须根治乱停乱放行为,为生命让行。
“随着我市创文、创卫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我大队已加大巡逻整治违停力度,全力营造一个畅通有序的道路环境。”据茂南分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长梁伟彬介绍,结合交巡大队巡逻防控、应急处警的职能,现每天安排警力约90人次进行全覆盖巡逻整治违法停车行为,尤其针对群众反映的违法停车多发路段、时段加强巡逻密度,强化内街内巷交通秩序管控。
同时,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开通了咨询、举报渠道,群众对于停放位置不明确,或发现有车辆违停,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可通过致电方式向交巡大队反映,交巡大队将根据违停咨询(投诉)情况统一登记在册,并派执勤人员到现场了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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