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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耀黑社会团伙诈骗政府4380㎡价值5000万元留用地作宅基地私分的惊天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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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2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高凉红豆 于 2020-6-12 10:24 编辑

茂名市公安局扫黑办:
  一、坡耀黑社会团伙瞒骗群众,将其已盗卖给开发商的集体土地和国资办的土地重复再套取15%留用地4380平方米作宅基地私分,并偷偷加入坡耀一(1)小组补充协议留用地面积。(见证据一)
  1、 2010年,坡耀村以刘桂文、刘桂武、刘强为首的黑社会团伙利用高州市政府征收坡耀村土地之机,以群众宅基地不平衡为借口,胁迫政府方给坡耀一(1)和坡耀二(1)两小组补20亩土地作群众宅基地补割平衡用,并入留用地一起返还。当年,征地各方向群众公开的留用地落实方案,留用地按征地总面积的15%安排,另外给两小组补20亩宅基地并入留用地;坡耀一(1)和坡耀二(1)两小组留用地总面积85381.237平方米,其中,
  坡耀一(1)小组(含刘文宇户1733.44平方米)留用地面积43719.055平方米。
  计算方法:248212.339平方米(征地总面积)×15%+6666.667平方米(政府补10亩宅基地)-179.452平方米(刘兴富户盗用刘国强户宅基地浮建面积)=43719.055平方米。
  坡耀二(1)小组(含刘国强户861.85平方米)留用地面积41662.182平方米。
  计算方法:232107.085平方米(征地总面积)×15%+6666.667平方米(政府补10亩宅基地)+179.452平方米(刘兴富户盗用刘国强户宅基地浮建面积)=41662.182平方米。
  2、 当年,刘桂文、刘桂武、刘强等坡耀一(1)小组村干部代表,胁迫政府方将其已盗卖给开发商的26355.18平方米集体土地和1600平方米国资办土地计入坡耀一队(坡耀一(1)小组和坡耀一(2)小组)征地总面积,套取政府征地款和留用地;套取到4193.277平方米留用地给坡耀一(1)和坡耀一(2)两小组分配。
  计算方法: [26355.18平方米(未入本图面积)+1600平方米(不入本图国资办面积)]×15%=4193.277平方米。
  3、 刘桂文、刘桂武、刘强等坡耀一(1)小组村干部代表自认花了这么大力气,套取到“额外”留用地给坡耀一(1)和坡耀一(2)两小组分配,觉得很吃亏。于是,瞒骗群众,又胁迫政府方将其已盗卖给开发商的26355.18平方米集体土地和1600平方米国资办土地重复再套取15%留用地,并夺回其它原因已扣除的留用地,共非法套取到4380平方米留用地作宅基地私分,并偷偷加入坡耀一(1)小组补充协议留用地面积。
  计算方法:{26355.18平方米(未入本图面积)+[1600平方米(不入本图国资办面积)+1699.204平方米(国资办)]÷2}×15%+179.452平方米(已扣除的刘兴富户盗用刘国强户宅基地浮建面积)=4380平方米。
  (计算方法中,坡耀黑社会团伙将国资办的两项土地取平均值,这样可多套取7.44平方米留用地,也证明坡耀黑社会团伙贪婪)
  4、 2014年2月12日,坡耀一(1)和坡耀二(1)两小组将85381.237平方米留用地减去刘国强、刘文宇两户共2595.29平方米留用地,将82785.962平方米留用地全部分配到新小组,(坡耀一(1)小组分为:坡耀一小组、坡耀三小组;坡耀二(1)小组分为:坡耀二小组、坡耀五小组)。村干部也公开向群众称,除刘国强、刘文宇两户外,坡耀一、二、三、五小组已没有留用地。
  二、坡耀黑社会团伙通过虚假公示,故意制造坡耀二(1)小组多领取了3198.3平方米留用地的假像,欺骗高州市人民政府,为其以坡耀一(1)小组名义套取政府3390平方米(缩减前4380平方米)留用地制造“借口”。(见证据二)
  2014年3月3日,刘桂武、刘强等坡耀一、三小组(原坡耀一(1)小组)村干部代表和谢村居委会刘桂文与潘州街道原主任莫盛飞、副书记张明军,瞒骗群众,偷偷将桂圆东路南侧一块面积为6975.5平方米土地全部非法确认为坡耀一、三小组留用地,该块土地是钟乃亮书记在任时,潘州街道办为刘国强、刘文宇两户预留的留用地,取剩后为政府的土地。
  2015年11月11日,谢村居委会刘桂文与坡耀一小组村干部刘桂武,利用职务便利,瞒骗坡耀一、二小组群众,通过高州市国土资源局偷偷将坡耀一、二小组一块面积为3198.3平方米留用地变更受让单位为:坡耀二(1)小组(坡耀二、五小组旧名称),进行虚假公示(公示后,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时又偷偷变更回坡耀一、二小组),故意制造坡耀二(1)小组多领取了3198.3平方米留用地的假像,欺骗高州市人民政府,为其以坡耀一(1)小组名义套取政府3390平方米(缩减前4380平方米)留用地制造“借口”。
  2015年11月24日,公示期结束,制造了“借口”,刘桂武、刘强等坡耀一、三小组村干部代表与谢村居委会刘桂文,瞒着居委会分管社区国土工作的副主任黄义生,立即将桂圆东路南侧所谓坡耀一、三小组6975.5平方米留用地缩减为5451.9平方米进行非法规划(其中,坡耀一(1)小组3390平方米,刘国强、刘文宇2061.9平方米)。再呈报潘州街道办、高州市国土资源局、高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审批,并获得批准。坡耀黑社会团伙终于成功利用制造的“借口”为坡耀一(1)小组“增补”了与坡耀二(1)小组相应面积的留用地。
  三、坡耀黑社会团伙在办理留用地手续中,偷偷克扣出坡耀一(1)和坡耀二(1)两小组3409.46平方米(约5.1亩)留用地面积指标,用于套取桂圆东路南侧该3390平方米(约5.1亩)留用地。(见证据三)
  2010年高州市政府征收坡耀村土地,坡耀一(1)小组分配到留用地43719.055平方米;坡二(1)小组分配到留用地41662.182平方米,均已超出了征地政策按征地面积15%安排的留用地面积。因此,国土部门将两小组留用地退缩回按征地面积的15%办证,实际办证面积68638.45平方米。其中,
  坡耀一(1)小组(含刘文宇户)实际办证面积35095.94平方米。
  计算方法:17558.8平方米(一小组)+16195.35平方米(三小组)+1341.79平方米(刘文宇户)=35095.94平方米。
  坡耀二(1)小组(含刘国强户)实际办证面积33542.51平方米。
  计算方法:17237.29平方米(二小组)+15585平方米(五小组)+720.22平方米(刘国强户)=33542.51平方米。
  但按征地面积的15%计算,两小组应得留用地面积为72047.912平方米,其中,
  坡耀一(1)小组(含刘文宇户)应得留用地37231.85平方米。
  计算方法:248212.339平方米(征地总面积)×15%=37231.85平方米。
  坡耀二(1)小组(含刘国强户)应得留用地34816.062平方米。
  计算方法:232107.085平方米(征地总面积)×15%=34816.062平方米。
  可见,两小组实际办证留用地面积比按征地面积的15%计算出的应得留用地面积减少了3409.46平方米(约5.1亩)。
  其中,坡耀一(1)小组减少2135.91平方米(约3.2亩)
  计算方法:37231.85平方米(应得留用地面积)-35095.94平方米(实际办证留用地面积)=2135.91平方米。
  坡耀二(1)小组减少1273.55平方米(约1.9亩)。
  计算方法:34816.062平方米(应得留用地面积)-33542.51平方米(实际办证留用地面积)=1273.55平方米。
  坡耀黑社会团伙将偷偷克扣出坡耀一(1)和坡耀二(1)两小组3409.46平方米(约5.1亩)留用地面积指标,用于套取政府位于桂圆东路南侧3390平方米(约5.1亩)留用地。
  四、坡耀黑社会团伙套取政府位于桂圆东路南侧3390平方米留用地,还采用了其它欺骗手段。(见证据四)
  1、 2017年11月27日,高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逞报高州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关于谢村居委会坡耀村一小组、三小组申请调整城东小区留用地容积率等指标的请示》,说明坡耀一、三小组3390平方米留用地是按征地的10%安排。而2018年7月9日,坡耀一、三、五经济合作社及潘州街道办呈报给高州市国土资源局及高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坡耀一、二、三、五小组留用地说明》说明坡耀一、三经济合作社共3390平方米留用地,是退缩回按征地的15%计算。两种说法不一致。
  2、 2020年5月28日,坡耀五经济合作社法人代表刘冈瑜亲自到高州市司法局声明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供的证据三《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坡耀五经济合作社留用地确认图》、证据四《坡耀一、二、三、五小组留用地说明》、证据五《坡耀1.2.3.5组留用地分配说明》,三份证据加盖的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坡耀五经济合作社的印章非他本人所为,属被他人盗盖(坡耀五经济合法社印章一直由谢村居委会保管)。
  五、坡耀黑社会团伙诈骗政府位于桂圆东路4830平方米留用地的阴谋被暴露后,更加嚣张妄为,依然我行我素,自以为食硬坡耀群众、集体以及高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初,一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运动席卷全国,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资产黑恶势力的标语横幅铺天盖地之时,一次偶然机会,我发现坡耀一、三小组竟然还有一块4380平方米留用地位于桂圆东路南侧(该块土地是钟乃亮书记在任时,潘州街道办为我和刘文宇两户预留的留用地,取剩后为政府的土地)。
于是,我将此事向谢村居委会分管社区国土工作的副主任黄义生反映,一直参与坡耀村征地和分配落实坡耀集体留用地的黄义生非常吃惊,并不知道坡耀一、三小组还有这块留用地。
  我去居委会找刘桂文当面对质,当时黄义生也在场。刘桂文解释说:“坡耀一、三小组位于桂圆东路南侧4380平方米土地,不是集体留用地,而是我们将位于后背塘的宅基地扛上来的。”在黄义生的调解下,刘桂文同意我和刘文宇两户先取留用地,剩下的作坡耀一、三小组宅基地。
  而潘州街道张明军副书记在我的追问下,承认该4380平方米土地属坡耀一、二、三、五小组分剩的留用地(张明军副书记当然清楚该块留用地也克扣了坡耀二、五小组约1.9亩留用地面积指标套取而来)
  2018年6月,刘桂文、刘桂武、刘强瞒着我,偷偷到国土部门进行规划办证,我获悉后要求潘州街道办合理解决,而刘桂文、刘桂武、刘强拒绝让步,并公开向坡耀群众声称,桂圆东路南侧4380平方米土地,是将他们后背塘的宅基地扛上来作宅基地使用的。
  2019年4月,我被迫向有关部门举报坡耀村以刘桂文、刘桂武、刘强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涉嫌诈骗政府土地等违法犯罪问题。5月,刘桂文、刘桂武、刘强获悉后,召开坡耀一、三小组群众大会,声称桂圆东路4380平方米土地属坡耀一、三小组后背塘扛上来的宅基地,并打算集体出让。最后,刘桂文、刘桂武兄弟俩自购坡耀一小组份额,刘强、刘文汉父子俩自购坡耀三小组份额,并将4000多万元土地转让款偷偷分发给坡耀一、三小组群众,每人分得20多万元。
  2020年2月17日,刘桂文、刘桂武、刘强、刘文汉通过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将桂圆东路南侧6975.5平方米土地的规划方案进行公示。至此,坡耀黑社会团伙离成功诈骗到政府位于桂圆东路南侧4380平方米土地,仅一步之遥。
  请求贵局扫黑办依法立案侦查。
此致

                               举报人:刘国强
                               身份证号:440922196906260834
                               住 址:高州市潘州街道坡耀六区148号旁果园
                               电话:18306681821
                                        2020年6月12日

证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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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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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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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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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3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坡耀黑社会团伙诈骗政府4380平方米价值5000万元留用地作宅基地私分的惊天真相。

本帖最后由 高凉红豆 于 2020-6-13 10:59 编辑

茂名市人民政府、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扫黑办:
  一、坡耀黑社会团伙瞒骗群众,将其已盗卖给开发商的集体土地和国资办的土地重复再套取15%留用地4380平方米作宅基地私分,并偷偷加入坡耀一(1)小组补充协议留用地面积。(见证据一)
  1、 2010年,坡耀村以刘桂文、刘桂武、刘强为首的黑社会团伙利用高州市政府征收坡耀村土地之机,以群众宅基地不平衡为借口,胁迫政府方给坡耀一(1)和坡耀二(1)两小组补20亩土地作群众宅基地补割平衡用,并入留用地一起返还。当年,征地各方向群众公开的留用地落实方案,留用地按征地总面积的15%安排,另外给两小组补20亩宅基地并入留用地;坡耀一(1)和坡耀二(1)两小组留用地总面积85381.237平方米,其中,
  坡耀一(1)小组(含刘文宇户)留用地面积43719.055平方米。
  计算方法:248212.339平方米(征地总面积)×15%+6666.667平方米(政府补10亩宅基地)-179.452平方米(刘兴富户盗用刘国强户宅基地浮建面积)=43719.055平方米。
  坡耀二(1)小组(含刘国强户)留用地面积41662.182平方米。
  计算方法:232107.085平方米(征地总面积)×15%+6666.667平方米(政府补10亩宅基地)+179.452平方米(刘兴富户盗用刘国强户宅基地浮建面积)=41662.182平方米。
  2、 当年,刘桂文、刘桂武、刘强等坡耀一(1)小组村干部代表,胁迫政府方将其已盗卖给开发商的26355.18平方米集体土地和1600平方米国资办土地计入坡耀一队(坡耀一(1)小组和坡耀一(2)小组)征地总面积,套取政府征地款和留用地;套取到4193.277平方米留用地给坡耀一(1)和坡耀一(2)两小组分配。
  计算方法: [26355.18平方米(未入本图面积)+1600平方米(不入本图国资办面积)]×15%=4193.277平方米。

  3、 刘桂文、刘桂武、刘强等坡耀一(1)小组村干部代表自认花了这么大力气,套取到“额外”留用地给坡耀一(1)和坡耀一(2)两小组分配,觉得很吃亏。于是,瞒骗群众,又胁迫政府方将其已盗卖给开发商的26355.18平方米集体土地和1600平方米国资办土地重复再套取15%留用地,并夺回其它原因已扣除的留用地,共非法套取到4380平方米留用地作宅基地私分。
  计算方法:{26355.18平方米(未入本图面积)+[1600平方米(不入本图国资办面积)+1699.204平方米(国资办)]÷2}×15%+179.452平方米(已扣除的刘兴富户盗用刘国强户宅基地浮建面积)=4380平方米。
  (计算方法中,坡耀黑社会团伙将国资办的两项土地取平均值,这样可多套取7.44平方米留用地,也证明坡耀黑社会团伙极端贪婪)

   并偷偷将重复套取的4380平方米留用地,偷偷加入坡耀一(1)小组补充协议留用地面积数据,43719.055平方米+4380平方米=48099.055平方米。
  4、 2014年2月12日,坡耀一(1)和坡耀二(1)两小组将85381.237平方米留用地减去刘国强、刘文宇两户共2595.29平方米留用地,将82785.962平方米留用地全部分配到新小组,(坡耀一(1)小组分为:坡耀一小组、坡耀三小组;坡耀二(1)小组分为:坡耀二小组、坡耀五小组)。村干部也公开向群众称,除刘国强、刘文宇两户外,坡耀一、二、三、五小组已没有留用地。
二、坡耀黑社会团伙通过虚假公示,故意制造坡耀二(1)小组多领取了3198.3平方米留用地的假像,欺骗高州市人民政府,为其以坡耀一(1)小组名义套取政府3390平方米(缩减前4380平方米)留用地制造“借口”。(见证据二)
  2014年3月3日,刘桂武、刘强等坡耀一、三小组(原坡耀一(1)小组)村干部代表和谢村居委会刘桂文与潘州街道原主任莫盛飞、副书记张明军,瞒骗群众,偷偷将桂圆东路南侧一块面积为6975.5平方米土地全部非法确认为坡耀一、三小组留用地,该块土地是钟乃亮书记在任时,潘州街道办为刘国强、刘文宇两户预留的留用地,取剩后为政府的土地。
  2015年11月11日,谢村居委会刘桂文与坡耀一小组村干部刘桂武,利用职务便利,瞒骗坡耀一、二小组群众,通过高州市国土资源局偷偷将坡耀一、二小组一块面积为3198.3平方米留用地变更受让单位为:坡耀二(1)小组(坡耀二、五小组旧名称),进行虚假公示(公示后,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时又偷偷变更回坡耀一、二小组),故意制造坡耀二(1)小组多领取了3198.3平方米留用地的假像,欺骗高州市人民政府,为其以坡耀一(1)小组名义套取政府3390平方米(缩减前4380平方米)留用地制造“借口”。
  2015年11月24日,公示期结束,制造了“借口”后,刘桂武、刘强等坡耀一、三小组村干部代表与谢村居委会刘桂文,瞒着居委会分管社区国土工作的副主任黄义生,立即将桂圆东路南侧所谓坡耀一、三小组6975.5平方米留用地缩减为5451.9平方米进行非法规划(其中,坡耀一(1)小组3390平方米,刘国强、刘文宇2061.9平方米)。再呈报潘州街道办、高州市国土资源局、高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审批,并获得批准。坡耀黑社会团伙终于成功利用制造的“借口”为坡耀一(1)小组“增补”了与坡耀二(1)小组相应面积的留用地。
  三、坡耀黑社会团伙在办理留用地手续中,偷偷克扣出坡耀一(1)和坡耀二(1)两小组3409.46平方米(约5.1亩)留用地面积指标,用于套取桂圆东路南侧该3390平方米(约5.1亩)留用地。(见证据三)
  2010年高州市政府征收坡耀村土地,坡耀一(1)小组分配到留用地43719.055平方米;坡二(1)小组分配到留用地41662.182平方米,均已超出了征地政策按征地面积15%安排的留用地面积。因此,国土部门将两小组留用地退缩回按征地面积的15%办证,实际办证面积68638.45平方米。其中,
  坡耀一(1)小组(含刘文宇户)实际办证面积35095.94平方米。
  计算方法:17558.8平方米(一小组)+16195.35平方米(三小组)+1341.79平方米(刘文宇户)=35095.94平方米。
  坡耀二(1)小组(含刘国强户)实际办证面积33542.51平方米。
  计算方法:17237.29平方米(二小组)+15585平方米(五小组)+720.22平方米(刘国强户)=33542.51平方米。
  但按征地面积的15%计算,两小组应得留用地面积为72047.912平方米,其中,
  坡耀一(1)小组(含刘文宇户)应得留用地37231.85平方米。
  计算方法:248212.339平方米(征地总面积)×15%=37231.85平方米。
  坡耀二(1)小组(含刘国强户)应得留用地34816.062平方米。
  计算方法:232107.085平方米(征地总面积)×15%=34816.062平方米。
  可见,两小组实际办证留用地面积比按征地面积的15%计算出的应得留用地面积减少了3409.46平方米(约5.1亩)。
  其中,坡耀一(1)小组减少2135.91平方米(约3.2亩)。
  计算方法:37231.85平方米(应得留用地面积)-35095.94平方米(实际办证留用地面积)=2135.91平方米。
  坡耀二(1)小组减少1273.55平方米(约1.9亩)
  计算方法:34816.062平方米(应得留用地面积)-33542.51平方米(实际办证留用地面积)=1273.55平方米。
  坡耀黑社会团伙将偷偷克扣出坡耀一(1)和坡耀二(1)两小组3409.46平方米(约5.1亩)留用地面积指标,用于套取政府位于桂圆东路南侧3390平方米(约5.1亩)留用地作宅基地私分。
四、坡耀黑社会团伙套取政府位于桂圆东路南侧3390平方米留用地,还采用了其它欺骗手段。(见证据四)
  1、 2017年11月27日,高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逞报高州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关于谢村居委会坡耀村一小组、三小组申请调整城东小区留用地容积率等指标的请示》,说明坡耀一、三小组3390平方米留用地是按征地的10%安排。而2018年7月9日,坡耀一、三、五经济合作社及潘州街道办呈报给高州市国土资源局及高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坡耀一、二、三、五小组留用地说明》说明坡耀一、三经济合作社共3390平方米留用地,是退缩回按征地的15%计算。两种说法不一致。
  2、 2020年5月28日,坡耀五经济合作社法人代表刘冈瑜亲自到高州市司法局声明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供的证据三《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坡耀五经济合作社留用地确认图》、证据四《坡耀一、二、三、五小组留用地说明》、证据五《坡耀1.2.3.5组留用地分配说明》,三份证据加盖的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坡耀五经济合作社的印章非他本人所为,属被他人盗盖(坡耀五经济合法社印章一直由谢村居委会保管)。
  五、坡耀黑社会团伙诈骗政府位于桂圆东路4830平方米留用地的阴谋被暴露后,更加嚣张妄为,依然我行我素,自以为食定坡耀群众、集体以及高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初,一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运动席卷全国,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资产黑恶势力的标语横幅铺天盖地之时,一次偶然机会,我发现坡耀一、三小组竟然还有一块4380平方米留用地位于桂圆东路南侧(该块土地是钟乃亮书记在任时,潘州街道办为我和刘文宇两户预留的留用地,取剩后为政府的土地)。
  于是,我将此事向谢村居委会分管社区国土工作的副主任黄义生反映,一直参加坡耀村征地和坡耀集体留用地分配落实工作的黄义生也非常吃惊,他并不知道坡耀一、三小组还有这块留用地。
  我去居委会找刘桂文当面对质,当时黄义生也在场。刘桂文解释说:“坡耀一、三小组位于桂圆东路南侧4380平方米土地,不是集体留用地,而是我们将位于后背塘的宅基地扛上来的。”在黄义生的调解下,刘桂文同意我和刘文宇两户先取留用地,剩下的作坡耀一、三小组宅基地。
  潘州街道张明军副书记在我的追问下,称该4380平方米土地属坡耀一、二、三、五小组分剩的留用地(张明军副书记当然清楚该块留用地也克扣了坡耀二、五小组约1.9亩留用地面积指标套取而来)
  2018年6月,刘桂文、刘桂武、刘强瞒着我,偷偷到国土部门进行规划办证,我获悉后要求潘州街道办合理解决,而刘桂文、刘桂武、刘强拒绝让步,并公开向坡耀群众声称,桂圆东路南侧4380平方米土地,是将他们后背塘的宅基地扛上来作宅基地使用的。
  2019年4月,我被迫向有关部门举报坡耀村以刘桂文、刘桂武、刘强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涉嫌侵吞集体资产、诈骗政府土地等违法犯罪问题。5月,刘桂文、刘桂武、刘强收到风声后,立即召开坡耀一、三小组群众大会,声称桂圆东路4380平方米土地属坡耀一、三小组后背塘扛上来的宅基地,并打算集体出让。最后,刘桂文、刘桂武兄弟俩自购坡耀一小组份额,刘强、刘文汉父子俩自购坡耀三小组份额,并将4000多万元土地转让款偷偷分发给坡耀一、三小组群众,每人分得20多万元。
  2020年2月17日,刘桂文、刘桂武、刘强、刘文汉通过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将桂圆东路南侧6975.5平方米土地的规划方案进行公示。至此,坡耀黑社会团伙离成功诈骗到政府位于桂圆东路南侧4380平方米土地,仅差一步之遥。
  请求成立联合调查小组,依法立案调查。
此致

                               举报人:刘国强
                               身份证号:440922196906260834
                               住 址:高州市潘州街道坡耀六区148号旁果园
                               电话:18306681821
                                       2020年6月13日


证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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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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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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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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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5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坡耀黑社会团伙将盗卖给开发商的集体土地和国资办土地重复套取15%留用地4380㎡私分。

本帖最后由 高凉红豆 于 2020-6-15 09:56 编辑

茂名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扫黑办:
  2010年,坡耀村黑社会团伙利用高州市政府征收坡耀村土地之机,以群众宅基地不平衡为借口,胁迫政府方给坡耀一(1)和坡耀二(1)两小组补20亩土地作群众宅基地补割平衡,并入留用地一起返还。当年,刘桂文、刘桂武、刘强等坡耀一(1)小组村干部代表,胁迫政府方将其已盗卖给开发商的26355.18平方米集体土地和1600平方米国资办的土地计入坡耀一队征地总面积,套取征地款和留用地;套取到4193.277平方米留用地给坡耀一队两小组分配。
  计算方法: [26355.18平方米(未入本图面积)+1600平方米(不入本图国资办面积)]×15%=4193.277平方米。
  刘桂文、刘桂武、刘强等坡耀一(1)小组村干部代表自认花了这么大力气,套取到“额外”留用地给坡耀一队两小组分配,觉得很是吃亏。于是,瞒骗群众,又胁迫政府方将其已盗卖给开发商的26355.18平方米集体土地和1600平方米国资办土地重复再套取15%留用地,并夺回其它原因已扣除的留用地,共非法套取到4380平方米留用地,并偷偷加入坡耀一(1)小组补充协议留用地面积,作宅基地私分。
  计算方法:{26355.18平方米(未入本图面积)+[1600平方米(不入本图国资办面积)+1699.204平方米(国资办)]÷2}×15%+179.452平方米(已扣除的刘兴富户盗用刘国强户宅基地浮建面积)=4380平方米。
  (计算方法中,坡耀黑社会团伙将国资办的两项土地取平均值,这样可多套取7.44平方米留用地,也证明坡耀黑社会团伙极端贪婪)
  当年,征地各方向群众公开的坡耀一(1)和坡耀二(1)两小组补充协议留用地面积数据:留用地按征地面积的15%安排,另外各补10亩宅基地并入留用地,其中,
  坡耀一(1)小组(含刘文宇户)留用地43719.089平方米。
  计算方法:248212.339平方米(征地面积)×15%+6666.667平方米(政府补10亩宅基地)-179.452平方米(刘兴富户盗用刘国强户宅基地浮建面积)=43719.089平方米。
  坡耀二(1)小组(含刘国强户)留用地41662.182平方米。
  计算方法:232107.085平方米(征地面积)×15%+6666.667平方米(政府补10亩宅基地)+179.452平方米(刘兴富户盗用刘国强户宅基地浮建面积)=41662.182平方米。
  2014年2月12日,坡耀一(1)和坡耀二(1)两小组减去刘文宇、刘国强两户2595.29平方米留用地后,将82785.962平方米留用地全部分配到新小组(即坡耀一、二、三、五小组)。村干部也公开向群众称,除刘国强、刘文宇两户外,坡耀一、二、三、五小组已没有留用地。
  而实际上,坡耀一(1)小组补充协议留用地面积并非向公开的43719.089平方米,而是48099.285平方米。因为,坡耀一(1)小组村干部代表瞒骗群众,将非法重复套取的4380平方米留用地,偷偷加入坡耀一(1)小组补充协议留用地面积。直到2018年初,才被我意外获悉,我将此事向谢村居委会分管社区国土工作的副主任黄义生反映,一直参与坡耀村征地和坡耀集体留用地分配落实事项的副主任黄义生也非常吃惊,他并不知道坡耀一、三小组还有这块留用地。
  我去居委会找刘桂文当面对质,当时黄义生也在场。刘桂文竟欺骗称:“坡耀一、三小组位于桂圆东路南侧4380平方米土地,不是集体留用地,而是我们将位于后背塘的宅基地扛上来的。”
  因此很明确,坡耀黑社会团伙瞒骗群众,将盗卖给开发商的集体土地和国资办的土地非法重复再套取15%留用地4380平方米,并偷偷加入坡耀一(1)小组补充协议留用地面积,其目的是为了作宅基地私分。
  请求成立联合调查小组,依法立案调查。
此致
               举报人:刘国强
               身份证号:440922196906260834
               住 址:高州市潘州街道坡耀六区148号旁果园
               电话:18306681821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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