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业创业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就业证明:
(1)从事社区公共管理服务的,提供与聘用组织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书和承诺书(原件、复印件,验证后退还原件)及申请人工资收入证明(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确认);
(2)从事家庭手工业的,提供来料加工协议书及原料加工货单和货款结算单;
(3)从事农村承包种养业的,提供种养场地承包协议书;
(4)为企业法人提供劳务服务(非全日制用工),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书和承诺书及有申请人工资情况在内的单位工资发放表,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确认);
(5)从事社区居民服务的,提供与雇主签订的劳务协议书及雇主的承诺书;
(6)自主创业的,提供本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4.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5.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