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扫黑办: 今年2月17日,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坡耀一、三、五经济合作社共四块留用地规划方案的公示。由于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我户合法权益,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4月27日,高州市自然资源局为证明其作出的行政行为具有合法性,向复议机关提交了相关证据。其中,证据三《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坡耀五经济合作社留用地位置确认图》、证据四《坡耀一、二、三、五小组留用地说明》和证据五《坡耀1.2.3.5组留用地分配说明》,三份证据虽然都加盖了坡耀五经济合作社印章,却都没有社长刘某瑜的签名确认。
5月28日,我拿上述三份证据材料去找社长刘某瑜了解情况。当时很多村民在场,刘某瑜获悉后暴跳如雷,当即表态,三份证据材料加盖的坡耀五经济合作社印章,非他本人所为,他从未见过该三份证据材料。刘某瑜还向村民解释说,自坡耀五经济合作社印章刻制回来后,就听从谢村居委会的安排,交由居委会保管,需要时再去取用,凡他所盖的印章都附有他本人的签名,无一例外。当天,刘某瑜带上坡耀五经济合作社村民刘浩与我一起赶到复议机关。刘某瑜拿出上述三份证据材料向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吕某珊(担任本案书记员)严正声明:高州市自然资源局提交的证据三《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坡耀五经济合作社留用地位置确认图》、证据四《坡耀一、二、三、五小组留用地说明》和证据五《坡耀1.2.3.5组留用地分配说明》,三份证据材料加盖的坡耀五经济合作社印章,非他本人所为,属盗盖。 刘某瑜回来后,频频去找刘某文、刘某武、刘某交涉。村民多次提醒刘某瑜要向潘州街道办及高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声明,并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刘某瑜总是满口答应,却未见行动。一个月后,刘某瑜忽然开始沉默,变得爱理不理了。此时,刘某瑜也忙起来。坡耀群众反映,刘某瑜今年初准备贷款十多万元买车,还办理了银行借贷卡,结果没贷到。现在不但购买了一辆价值30多万元的全新大拖车(专运挖掘机那种),还开始大兴土木建楼房(底层面积约150平方米,含地下室共建9层,估计没有200万建不起来),而去年初,刘某瑜刚完工一幢底层面积320平方米,含地下室共10层的楼房。现在坡耀五小组村民质疑声音四起,当然,本人只是如实陈述事实。作为坡耀五经济合作社社长刘冈瑜很有必要向群众说明其财产的合法来源,以免产生误会。
2014年坡耀一、二、三、五小组已将政府返还的约124亩留用地全部分配到组后,刘某文、刘某武、刘某等人瞒骗坡耀村民,以坡耀一、三小组留用地的名义,又谋得位于高州市桂圆东路南侧4380平方米土地,作宅基地私分(刘某文反复向谢村居委会干部和坡耀村民声明该4380平方米土地是他们将后背塘扛上来的宅基地)。 为办理该4380平方米土地用地手续,刘某文利用职务便利,盗用坡耀五经济合作社印章与刘某武、刘某瞒骗坡耀二、五小组,共同伪造了《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坡耀五经济合作社留用地位置确认图》、《坡耀一、二、三、五小组留用地说明》和《坡耀1.2.3.5组留用地分配说明》三份材料,欺骗高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以确保该4380平方米土地无争议。 2019年被我举报后,刘某文、刘某武、刘某、刘某汉无奈将该4380平方米土地交回坡耀一、三小组集体分配。后共同出资4000多万元受让了该4380平方米土地,坡耀一、三小组每人分得20多万元。
综上所述:谢村居委会刘某文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盗用坡耀五经济合作社印章与坡耀一经济合作社社长刘某武、坡耀三经济合作社社长刘强共同伪造文书涉嫌用于贪污国家土地财产。坡耀五经济合作社社长刘某瑜获悉后暴跳如雷,到复议机关作出口头声明后不久忽然保持沉默,村民提醒他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却一直无动于衷,疑已受人操控。 请求茂名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扫黑办展开调查。 此致 举报人:刘国强 身份证号:4409221969****0834 住 址:高州市潘州街道坡耀六区**号旁果园 电话:18306681821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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