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扫黑办: 2010年高州市政府征地,刘刘*文、刘*武、刘强把持村务、只手遮天,在落实政府返还的集体留用地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瞒骗群众,将不入政府征地红线图,却计入政府征地面积已盗卖的集体土地和国资办的土地,再按15%重复套取政府4380平方米留用地,并偷偷加入到坡耀一(1)小组留用地的面积数据中。 为了获得该4380平方米留用地的用地指标,刘*文、刘*武、刘强在申办集体留用地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暗中非法克扣坡耀一(1)和坡耀二(1)两小组共约5.1亩留用地面积指标,用于套取该4380平方米留用地作宅基地私分。 为了确保该4380平方米留用地无争议,刘*文利用职务便利,盗用坡耀五小组印章与刘*武、刘强,瞒骗坡耀二、五小组,伪造《坡耀一、二、三、五小组留用地说明》、《坡耀1.2.3.5.小组留用地分配说明》,欺骗高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其办理该3390平方米留用地的用地手续。 详细过程如下: 一、装模作样向群众“公开”征地协议留用地面积数据,并将政府返还的留用地“全部”分配到组,后又偷偷谋得桂圆东路南侧4380平方米留用地。 2010年市政府征地,刘*文、刘*武、刘强向坡耀群众公开声称,政府今次征地,留用地按征地面积的15%安排,另给两小组各补10宅基地并入留用地一起返还。其中, 坡耀一(1)小组留用总面积为43719.055平方米;坡耀二(1)小组留用地总面积为41662.182平方米。 2014年2月12日,坡耀一(1)和坡耀二(1)两小组将上述留用地减去我和刘文宇两户留用地面积数据后,再将余下的82785.962平方米(约124亩)留用地全部分配到新小组(即坡耀一、二、三、五小组)。 刘*文、刘*武、刘强向群众声称:“以上数据由征地协议,显示出的数,详见协议书。” 留用地刚分配完毕,2014年3月3日,刘*文与刘*武、刘强等坡耀一、三小组代表,瞒骗群众,又偷偷谋得桂圆东路南侧4380平方米留用地。 二、利用虚假公示,虚构坡耀二(1)小组多领取了3198.3平方米留用地的假像,欺骗高州市人民政府,为其以坡耀一(1)小组名义套取政府该4380平方米留用地提供“借口”。 2015年11月11日,刘*文、刘*武瞒骗坡耀二小组,竟将分配给坡耀一、二小组的一块面积为3198.3平方米留用地,非法变更受让单位为:坡耀二(1)一小组、二小组(坡耀二、五小组旧称),进行虚假公示(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时,又偷偷变更回来),刻意制造坡耀二(1)小组多领取了3198.3平方米留用地的假像,欺骗高州市人民政府(意思要求政府补平衡),为其以坡耀一(1)小组名义“合理补偿”桂圆东路南侧4380平方米留用地提供“理由和依据”。 三、在申办集体留用地过程中,暗中克扣两小组集体约5.1亩留用地面积指标,用于非法套取政府该4380平方米留用地作宅基地私分。 由于坡耀一(1)和坡耀二(1)两小组留用地均已超过了征地面积的15%,需要退缩回征地面积的15%办证。刘*文、刘*武、刘强,在申办集体留用地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暗中克扣两小组集体留用地积面指标。其中, 1、坡耀一(1)小组被非法克扣了:37231.85-35095.94=2135.91平方米(约3.2亩)。 计算方法: 退缩回15%应办证面积:248212.339(征地面积)×15%=37231.85平方米; 实际办证面积:17558.8(一小组)+16195.35(三小组)+1341.79(刘文宇)=35095.94平方米; 2、坡耀二(1)小组被非法克扣了:34816.062-33542.51=1273.55平方米(约1.9亩)。 计算方法: 退缩回15%应办证面积:232107.085(征地面积)×15%=34816.062平方米; 实际办证面积:17237.29(二小组)+15585(五小组)+720.22(刘国强)=33542.51平方米; 刘*文、刘*武、刘强将暗中克扣的坡耀一(1)和坡耀二(1)两小组共3409.46平方米(约5.1亩)留用地面积指标,用于套取政府桂圆东路南侧3390平方米(缩减后办证面积)留用地作宅基地私分(被发现后,刘*文反复向谢村居委会干部和坡耀村民声明桂圆东路南侧该4380平方米土地不是集体留用地,而是他们将后背塘扛上来的宅基地)。 四、为申请政府调整容积率等指标,欺骗高州市政府称,该4380平方米留用地是按征地面积的15%安排;3390平方米是按征地面积的10%安排。 2017年11月27日,刘*武、刘强通过市规划局向高州市人民政府请示申请调整坡耀一、三小组城东小区留用地容积率等指标的请示。欺骗高州市人民政府称,坡耀一、三小组位于桂圆东路南侧4380平方米留用地是按征地面积的15%安排,该留用地国土部门提供的红线面积为3390平方米,是按征地面积的10%安排。 刘*武、刘强通过欺骗政府将4380平方米留用地缩减为3390平方米 (约5.1亩),正好套用暗中克扣出的坡耀一(1)和坡耀二(1)两小组约5.1亩留用地面积指标。 五、为确该4380平方米留用地无争议,盗用坡耀五小组印章,瞒骗坡耀二、五小组,伪造四小组集体留用地分配说明,欺骗政府。 刘桂文利用职务便利,盗用坡耀五小组印章与坡耀一小组组长刘桂武、坡耀三小组组长刘强,瞒骗坡耀二小组组长刘振文、坡耀五小组组长刘冈瑜,甚至瞒骗全坡耀村群众,伪造《坡耀一、二、三、五小组留用地说明》、《坡耀1.2.3.5.小组留用地分配说明》,欺骗高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其办理该3390平方米留用地的用地手续,再作宅基地私分。被举报后,无奈将该4380平方米土地交回坡耀一、三小集体分配,转让后平均每户分得100多万元。消息传出后,坡耀二、五小组群众意见甚大。 综上所述:坡耀黑恶势力团伙刘*文、刘*武、刘强利用职务便利,暗中克扣坡耀一(1)和坡耀二(1)两小组留用地面积指标,用于非法套取政府桂圆东路南侧4380平方米土地作宅基地私分;为了确保该块土地无争议,又盗用坡耀五小组印章,瞒骗坡耀二、五小组,伪造坡耀一、二、三、五小组集体留用地“分关”,欺骗政府及有关部门,其行为已涉嫌贪污国家土地财产。 国家利益至上,请求茂名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扫黑办立案调查。 此致 举报人:刘国强 身份证号:4409221969****0834 住 址:高州市潘州街道坡耀六区**号旁果园 电话:18306681821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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