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亲朋好友来借自己的爱车时,有的车主会陷入两难的境地。 借吧,怕出什么意外; 不借吧,又担心伤了感情。 而近日,信宜市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借车而引起的纠纷—— 陈某是粤K****6号牌小型客车的所有人。2018年04月17日,陈某将车辆借给朋友王某使用,王某在驾驶过程中与巫某某发生相碰,造成巫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经信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理,认定被告王某未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与巫某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2018年10月11日,巫某某向信宜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富德保险茂名公司赔偿损失。2018年12月28日,富德保险茂名公司根据法院生效判决,在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向巫某某赔偿了损失。此后,原告富德保险茂名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被告陈某与被告王某连带承担原告已经垫付的保险赔款3569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王某未取得驾驶资格,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向受害人赔付后,依法有权向侵权人王某行使追偿权。被告陈某是粤K****6号牌小型客车的所有人,因其对车辆管理不善,将其所有的车辆交由无驾驶资格的王某驾驶,致使事故发生,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被告王某、陈某对损害发生的过错程度,法院核定被告王某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35695元×80%=28556元,被告陈某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35695元×20%=7139元。 那么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就可以得到以下这几个问题的答案了: 1. 借车给他人发生事故,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租赁、出借给他人的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人对此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责任。 2. 哪些情形下车主存在过错? 根据有关法律解释,车主存在过错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3. 那么,借车给他人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1)确保出借的车辆安全性能完好。 (2)确认借车人拥有驾驶该车辆的驾驶资格。 (3)检查驾驶人是否有酒驾、毒驾等违法情形。 总而言之,借车事小,责任事大。作为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需要对车辆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 此外,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会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切勿抱着侥幸的心理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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