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滦州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00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00名。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 2020年滦州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滦州市党建网、滦州市人民政府网、滦州市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滦州市党建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滦州市户籍(或已婚应聘人员配偶为滦州市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2020年10月1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全日制普通类本科、专科毕业生”需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1)年龄计算。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是指1984年10月13日至2002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18至40周岁”是指1979年10月13日至2002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 (2)毕业证书及专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相同或相近(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以上学历证书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学历底限以上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视为同一专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详询:http://ah.offcn.com/html/2020/10/358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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