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研究型的教研员队伍,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科研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决定面向全国选聘茂名市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教学研究部教研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岗位 详见《2020年茂名市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教学研究部公开选聘教研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 全国教育系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四、选聘资格条件 参加选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体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工作能力。 (四)参加选聘高级职称教研员须取得相应专业高级职称资格并受聘到相应岗位三年以上,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选聘一级职称教研员须取得相应专业一级职称资格并受聘到相应岗位三年以上,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近七年有论文在公开出版(有CN或ISSN刊号)的教育类刊物发表。 (六)近七年具备以下成果之一:①主持过县级或参与市级(排名前3)以上课题(2020年8月31日前结题,结题时间以证书为准);②主持人并获得过地级市以上普通教育教学成果奖、广东省中小学教育创新奖和广东省教育管理科学成果奖,其中之一或其他同等次类别奖项。 (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③曾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④学校年级级长或科组长。 (八)年龄在男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教龄10年以上(日期计算至2020年8月31日止)。 五、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地址:茂名市官山五路6号大院茂名市教育局502室。 4.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5.报名时需要提交资料: ①.《2020年茂名市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教学研究部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 (见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完毕退还原件); ③.反映符合报名条件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教育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核验完毕退还原件)。 ④.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及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非茂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提供的,须单位主管部门加具同意意见并签章。 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8.资格审查。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报名资料现场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确定笔试人选并现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②.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③.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⑤.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笔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教育教研能力水平。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见准考证,请应聘者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1.从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者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采用现场答辩及口头评课的方式进行。 3.面试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教育教学理念、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仪表仪态、专业知识和素养、教学教研指导能力等进行考核。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5:5比例合成总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选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应聘者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赋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茂名市教育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 七、考察 入围体检并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mmrs.maom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须和茂名市教育局签订服务协议,承诺在茂名市教师发展中心服务5年以上,期间不予受理调动申请,不予出具同意报考其它机关事业单位证明。被聘用人员按报考职位的岗位条件及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按招聘岗位级别享受待遇,核定工资。 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考生在选聘过程中应当自觉服从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视为放弃资格。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考生在选聘过程各环节工作中需提前安排足够的时间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需提供考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选聘。 本公告由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茂名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 0668-2278744。
附件: 1.2020年茂名市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教学研究部公开选聘教研员岗位表 2.2020年茂名市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教学研究部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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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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