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城乡居民: 2021年度茂名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将于2020年12月31日截止,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为了您和您的家人拥有一份医疗保障,及时参保缴费,确保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2021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保费征缴继续实行以家庭户为单位参保缴费的模式。已参加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家庭,如无申请暂停参保,2021年度默认继续参保。参保人只需在缴费期结束前将足够金额存入代扣医保费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系统将自动为参保人代扣参保。
新增参保人或修改参保缴费信息参保人,可在缴费期内携带资料①家庭户口簿;②家庭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③家庭成员中代扣城乡医保费的社会保障卡,暂无保障卡的可提供邮政储蓄银行、农信社、中行、农行、工行、建行、广发行活期存折或银联储蓄卡复印件及账户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各镇或村委会)签字确认修改《参保信息确认表》。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 电话 | 茂南区 | (0668)2155790 | 电白区 | (0668)5282027 | 高州市 | (0668)6639909 | 化州市 | (0668)7399062 | 信宜市 | (0668)8827156 | 滨海新区 | (0668)5358202 | 高新区 | (0668)2631166 |
城乡居民医保有关政策一览表 待遇 | 乡镇卫生院 | 一级(含未定级)定点医院 | 二级定点医院 | 三级定点医院 | 转诊至市外医院 | 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就医备案 | 未经转诊和未办理异地居住备案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住院待遇 | 基本医疗保险 | 起付标准(元) | 200 | 200 | 500 | 700 | 1000 | 1000 | 1000 | 18万元 | 报销比例 | 90% | 85% | 75% | 65% | 降5个点 | 与本市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一致 | 45% | 大病保险 | 普通参保人 | 起付标准为9500元,报销比例为80% | 30万元 | 特困供养人员 | 起付标准为1900元,报销比例为90% | 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 起付标准为2850元,报销比例为85% | 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 门诊待遇 | 门诊诊查费 | 在市内二、三级公立医院改革医院门诊就医可享受3元/人·次的门诊诊查费报销待遇;在乡镇卫生院及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每次门诊一般诊疗费报销6.3元 | 普通门诊统筹 | 年度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200元,支付比例为50% | 门诊特定病种 |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共24种,不设起付线,参保人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可享受相应报销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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