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严格的考核验收及审核评定,近日,茂名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发《茂名市爱卫会关于对中共茂名市委组织部等15个单位授予“茂名市卫生单位”称号的通知》,市医保局被授予“茂名市卫生单位”称号。
自成立以来,市医保局始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卫生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以培养现代文明卫生理念、科学健康生活方式为内容,以构建清洁卫生的办公环境为目标,严格践行爱国卫生运动的各项要求,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 为落实卫生和控烟工作,市医保局成立了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有效监督管理机制。先后制定了《茂名市医疗保障局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制度》《茂名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卫生保洁制度》《茂名市医疗保障局控烟管理制度》等制度,全面规范机关卫生各项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基础设施,通过局公众号、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形式,及时更新健康教育宣传知识。 疫情期间,市医保局加强员工体温检测、人员进出登记、办公区域日常消毒和卫生清洁工作,大力倡导健康、科学、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提醒广大职工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职工个人防护意识,保障自身生命健康安全。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一如既往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持续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为广大职工提供一个更干净、更整洁、更美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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