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高凉红豆 于 2021-3-18 22:03 编辑
茂名市公安局扫黑办: 去年年底,潘州街道办张副书记向信访坡耀村民明确表态,将收回高文路10份坡耀农民宅基地(含3份虚假拆迁安置用地),但未说明是收回给政府,还是收回给村集体。 本月初,高文路该10份宅基地围蔽墙上被贴上多块写着“冼太广场拆迁居民安置地块”醒目大字的围布。由此看来,坡耀黑恶势力团伙处心积虑谋取的10份宅基地(含3份虚假拆迁安置用地)已被潘州街道办收回给市政府作冼太广场拆迁居民安置用地。 该10份宅基地总面积约1200平方米(实用面积),按2.5万元/平方米算,总价值约3000万元。潘州街道办应当例行向社会公示并说明收回的理由和依据更为妥帖。
1998年,原高州市国土资源局征用坡耀村集体位于坡耀垌等地段129亩土地(含121亩耕地),与坡耀村签有《征用土地协议书》和《关于征用谢村管理区坡耀一队、二队土地补充协议》。但是,原高州市国土资源局只与坡耀村民签订《关于征用谢村管理区坡耀一队、二队土地补充协议》,没签《征用土地协议书》,坡耀村干部将补充协议返还的留用地与1993年征地留用地安排在征地红线图外集体自留地位置,分配给村民建房,消灭了集体自留地,村民意见甚大。 1998年,华建公司向国土部门递交的《关于高州市华侨住宅建设公司申请补办征地、出让用地手续的请示》(高请字[1998]10号)获得《关于高州市华侨住宅建设公司补办用地手续的批复》(茂地政[1998]118号),将坡耀垌等地段129亩土地的使用权全部出让给华建公司。 由此证明,当年原高州市国土资源局征用坡耀村集体位于坡耀垌等地段的129亩土地的《征用土地协议书》,是由坡耀村一、二队村干部与华建公司签订。《征用土地协议书》如何约定留用地补偿方案,坡耀村民一概不知。坡耀村干部与潘州街道办及高州市自然资源局至今拒不向坡耀村民公开该份《征用土地协议书》。
1999年,华建公司开发坡耀垌等地段129亩土地时,坡耀村干部竟在华建公司的用地红线图内(即现高州市大酒店前面大草坪位置)安排了28份宅基地私分。露馅后遭村民举报,被政府收回作大草坪用地。当年,华建公司的用地红线图内,还有6亩拟建污水厂用地,却不见华建公司动工建设,一直搁置到2015年被坡耀村干部强行夺回建设坡耀文化广场,由坡耀村一、二、三、五、七、八小组共同享有。 坡耀村干部明目张胆盘剥华建公司土地,华建公司却忍气吞声,为何?有坡耀群众怀疑,该28份宅基地和6亩所谓拟建污水厂用地,实际上就是1998年华建公司与坡耀村干部签订《征用土地协议书》征用位于坡耀垌等地段的129亩集体土地私下返还给村干部的留用地。
2010年征地,坡耀村干部要求潘州街道办为他们重新安排该28份宅基地,其中15份安排在门前岭市政府拆迁安置用地位置,剩下13份欲安排在东方大道农业银行住宅小区南侧,但此位置只落实了3份,余下的10份于2016年安排到高文路旁。该10份宅基地总面积1200平方米,共120米门面,其中3份为虚假拆迁安置用地。 2012年1月12《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三条:对于潘州街道坡耀村1998年不在红线图内的28户农民留用地转国有划拨用地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具体办理,潘州街道办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坡耀村干部瞒骗群众,将上述28份宅基地全部转为国有划拨留用地。
如今,潘州街道办收回高文路该10份价值3000万元宅基地给市政府作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那么余下的18份宅基地和6亩拟建污水厂用地,又将作如何处理?另外,收回的宅基地是否应当例行向社会公示并说明收回的理由和依据更为妥帖? 请求茂名市公安局扫黑办依法调查。 此致 举报人: 刘国强 身份证号:440922196906260834 住址:高州潘州街道坡耀六区148号旁果园 电话:18306681821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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