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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州市潘州街道办事处“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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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1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高凉红豆 于 2021-4-11 16:39 编辑

关于高州市潘州街道办事处“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
    


高州市自然资源局:
    我是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坡耀村村民,现在高州市政府网站查看到贵局于本月7日发布的关于高州市潘州街道办事处“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公示说明:高州市潘州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位于城东片区时代君悦府小区北面地块规划条件。总用地面积12983.29㎡(实际面积及坐标以发证为准)。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见附件1)
    本人认为,贵局该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实际上是贵局明确将原安排在该用地位置的10份实用总面积约1200平方米,总价值约3000万元的坡耀农民留用地决定收回,与本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特向贵局提出如下意见,望贵局书面答复。

    首先,“冼太广场拆迁”项目是将高州市建设成为文明、生态、和谐、宜居城市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尽快为冼太广场拆迁居民落实安置用地,是市委市政府实现和谐拆迁的重要保证。贵局因而发布关于高州市潘州街道办事处“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适当而及时,本人十分赞同和支持。
    但是,贵局该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牵涉到原位于该用地位置的10份坡耀农民留用地被收回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贵局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该10份坡耀农民留用地的来源、持有人等相关情况以及贵局收回的理由和依据。
    一、将贵局新旧公示图进行对比,原位于现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位置的10份总价值约3000万元的坡耀农民留用地已经被贵局收回,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019年8月26日,贵局在高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冼太广场拆迁安置规划方案的公示。公示说明:本项目位于高州市城东片区时代君悦府小区北面,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现对该地块作出详细规划,规划总用地面积10164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9205平方米。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公示图显示,位于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北侧(位置相连)有一块长约120米宽约18米的空地中,非常清楚规划有两大块农民留用地。(见附件2)
    去年6月底,高州市纪委监委因本人的举报而告知本人调查结果,已查明上述两大块农民留用地位置共有10份坡耀农民留用地,其中的3份为坡耀村民刘权富等人的拆迁安置用地(实际为虚假拆迁安置用地)。根据贵局本月7日发布的公示图,显示该10份坡耀农民留用地已全部变为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
    由此证明,贵局已经收回原位于现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位置的10份总价值约3000万元的坡耀农民留用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二、坡耀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将坡耀村1998年不在征地红线图内的10份农民留用地非法转入2010年政府征地红线图内,已涉嫌贪污国家土地财产,数额特别巨大;贵局应当依职权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根据本人走访群众了解的情况并结合掌握的证据得知:
    1998年,坡耀村干部瞒骗村民,与高州市华建公司签订《征用土地协议书》将位于坡耀垌等地段129亩土地(含121亩耕地)转让给华建公司,协议约定留用地在征地红线图内返还给集体。村干部将华建公司返还的留用地分成28份安排在高州市大酒店前面的大草坪位置,全部截留私分(后遭村民举报被市政府收回作大草坪用地)。
    由于《征用土地协议书》未公开,未经村民大会通过,属违法。原高州市国土局再与坡耀村民公开签订《关于征用谢村管理区坡耀一队、二队土地补充协议》,村干部将补充协议返还的留用地安排在征地红线图外的集体自留地位置,分配给同意征地的村民建房(当年同意征地村民领取的实际就是自留地),造成集体自留地不翼而飞,村民意见甚大。
    2007年,坡耀村干部瞒骗村民,将1998年同意征地小组的自留地偷偷复活扛到坡耀园岭(即本人果园位置),再转为国有划拨留用地办理了用地手续,总面积17.77亩(已涉嫌贪污国家土地财产)。2010年征地时,村干部欺骗村民,说1998年同意征地小组的自留地已被政府统征,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2015年6月,坡耀一小组组长刘桂武、二小组组长刘振文与广东省火星农场场长陈江海到潘州街道办在张明军副书记的牵头下将该17.77亩集体留用地与广东省火星农场留用地进行置换。村干部置换的目的是为了更隐蔽侵吞。
    2010年,坡耀村干部利用市政府征地之机,瞒骗村民,要挟潘州街道办在政府征地红线图外,以1998年留用地的名义,重新为他们安排28份所谓留用地(宅基地)。其中15份安排在坡耀门前岭后背塘(现市政府拆迁安置用地位置)。
    2011年底,村干部为了将上述28份留用地转国有划拨用地,利用市政府迫切开通东方大道之机,要挟潘州街道办上报市政府解决。  
    2012年1月11日,市政府召开工作会议,同意坡耀村1998年不在红线图内的28份留用地转为国有划拨用地,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潘州街道办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见附件3)
    2014年,坡耀三小组组长刘强将夺得的其中3份留用地安排在农业银行住宅小区南侧东方大道一线位置,合并建成一幢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高九层的宾馆。
    2016年,坡耀村干部又要挟潘州街道办将其剩余的10份农民留用地偷偷转入2010年市政府征地红线图内,即高文路现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位置。
    2018年,本人在原高州市国土资源局见到了潘州街道办同意坡耀村将该10份农民留用地转入高文路现冼太广场位置的相关手续(请贵局妥善保存证据,以便司法机关调查)。
    2019年8月26日,贵局在高州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关于冼太广场拆迁安置规划方案的公示,公示图清楚标明了潘州街道办同意坡耀村转入的10份农民留用地所在的位置 。
    去年6月底,高州市纪委监委因本人举报经调查后明确答复本人,高文路(即现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位置)有共10份坡耀农民留用地,其中3份为坡耀村民刘权富等人的拆迁安置用地(实际为虚假拆迁安置用地)。
    综上,坡耀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将坡耀村1998年不在征地红线图内的10份农民留用地非法转入2010年市政府征地红线图内,已涉嫌贪污国家土地财产,数额特别巨大;贵局应当依职权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土地征收补偿方案不能是本糊涂账,贵局必须公开1998年征地相关协议书,公开同意征地小组的留用地补偿数据、落实位置和自留地的去向,以及2012年市政府同意坡耀村1998年不在红线图内的28份留用地转为国有划拨用地(含被贵局收回的10份)的位置、面积、持有人等相关资料。
    另外,请贵局公开以下两份2012年发证的集体留用地详细资料。
    1、坡耀一经济合作社留用地 证号:高府集(2012)第01700216号。
    2、坡耀二经济合作社留用地 证号:高府集(2012)第01700142号。
    综上所述:贵局于2019年在现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位置为坡耀农民安排10份留用地肯定有依有据,现在又全部收回作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亦应有依有据。特请求贵局公开2019年安排和现在又收回该10份坡耀农民留用地的理由和依据;公开1998年同意征地小组的留用地补偿数据、落实位置和自留地的去向以及2012年政府同意转为国有划拨用地的28户农民留用地位置、面积、持有人等相关资料。以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以及本人的征地合法权益。
    此致
                                              提交意见人:刘国强
                                              身份证号:440922196906260834
                                              住址:潘州街道坡耀六区148号旁果园
                                              电话:18306681821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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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4-11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关于高州市潘州街道办事处“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意见书。

本帖最后由 高凉红豆 于 2021-4-11 16:46 编辑

关于高州市潘州街道办事处“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
    


高州市自然资源局:
    我是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坡耀村村民,现在高州市政府网站查看到贵局于本月7日发布的关于高州市潘州街道办事处“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公示说明:高州市潘州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位于城东片区时代君悦府小区北面地块规划条件。总用地面积12983.29㎡(实际面积及坐标以发证为准)。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见附件1)
    本人认为,贵局该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实际上是贵局明确将原安排在该用地位置的10份实用总面积约1200平方米,总价值约3000万元的坡耀农民留用地决定收回,与本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特向贵局提出如下意见,望贵局书面答复。

    首先,“冼太广场拆迁”项目是将高州市建设成为文明、生态、和谐、宜居城市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尽快为冼太广场拆迁居民落实安置用地,是市委市政府实现和谐拆迁的重要保证。贵局因而发布关于高州市潘州街道办事处“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适当而及时,本人十分赞同和支持。
    但是,贵局该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牵涉到原位于该用地位置的10份坡耀农民留用地被收回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贵局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该10份坡耀农民留用地的来源、持有人等相关情况以及贵局收回的理由和依据。
    一、将贵局新旧公示图进行对比,原位于现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位置的10份总价值约3000万元的坡耀农民留用地已经被贵局收回,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019年8月26日,贵局在高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冼太广场拆迁安置规划方案的公示。公示说明:本项目位于高州市城东片区时代君悦府小区北面,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现对该地块作出详细规划,规划总用地面积10164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9205平方米。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公示图显示,位于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北侧(位置相连)有一块长约120米宽约18米的空地中,非常清楚规划有两大块农民留用地。(见附件2)
    去年6月底,高州市纪委监委因本人的举报而告知本人调查结果,已查明上述两大块农民留用地位置共有10份坡耀农民留用地,其中的3份为坡耀村民刘权富等人的拆迁安置用地(实际为虚假拆迁安置用地)。根据贵局本月7日发布的公示图,显示该10份坡耀农民留用地已全部变为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
    由此证明,贵局已经收回原位于现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位置的10份总价值约3000万元的坡耀农民留用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二、坡耀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将坡耀村1998年不在征地红线图内的10份农民留用地非法转入2010年政府征地红线图内,已涉嫌贪污国家土地财产,数额特别巨大;贵局应当依职权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根据本人走访群众了解的情况并结合掌握的证据得知:
    1998年,坡耀村干部瞒骗村民,与高州市华建公司签订《征用土地协议书》将位于坡耀垌等地段129亩土地(含121亩耕地)转让给华建公司,协议约定留用地在征地红线图内返还给集体。村干部将华建公司返还的留用地分成28份安排在高州市大酒店前面的大草坪位置,全部截留私分(后遭村民举报被市政府收回作大草坪用地)。
    由于《征用土地协议书》未公开,未经村民大会通过,属违法。原高州市国土局再与坡耀村民公开签订《关于征用谢村管理区坡耀一队、二队土地补充协议》,村干部将补充协议返还的留用地安排在征地红线图外的集体自留地位置,分配给同意征地的村民建房(当年同意征地村民领取的实际就是自留地),造成集体自留地不翼而飞,村民意见甚大。
    2007年,坡耀村干部瞒骗村民,将1998年同意征地小组的自留地偷偷复活扛到坡耀园岭(即本人果园位置),再转为国有划拨留用地办理了用地手续,总面积17.77亩(已涉嫌贪污国家土地财产)。2010年征地时,村干部欺骗村民,说1998年同意征地小组的自留地已被政府统征,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2015年6月,坡耀一小组组长刘桂武、二小组组长刘振文与广东省火星农场场长陈江海到潘州街道办在张明军副书记的牵头下将该17.77亩集体留用地与广东省火星农场留用地进行置换。村干部置换的目的是为了更隐蔽侵吞。
    2010年,坡耀村干部利用市政府征地之机,瞒骗村民,要挟潘州街道办在政府征地红线图外,以1998年留用地的名义,重新为他们安排28份所谓留用地(宅基地)。其中15份安排在坡耀门前岭后背塘(现市政府拆迁安置用地位置)。
    2011年底,村干部为了将上述28份留用地转国有划拨用地,利用市政府迫切开通东方大道之机,要挟潘州街道办上报市政府解决。  
    2012年1月11日,市政府召开工作会议,同意坡耀村1998年不在红线图内的28份留用地转为国有划拨用地,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潘州街道办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见附件3)
    2014年,坡耀三小组组长刘强将夺得的其中3份留用地安排在农业银行住宅小区南侧东方大道一线位置,合并建成一幢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高九层的宾馆。
    2016年,坡耀村干部又要挟潘州街道办将其剩余的10份农民留用地偷偷转入2010年市政府征地红线图内,即高文路现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位置。
    2018年,本人在原高州市国土资源局见到了潘州街道办同意坡耀村将该10份农民留用地转入高文路现冼太广场位置的相关手续(请贵局妥善保存证据,以便司法机关调查)。
    2019年8月26日,贵局在高州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关于冼太广场拆迁安置规划方案的公示,公示图清楚标明了潘州街道办同意坡耀村转入的10份农民留用地所在的位置 。
    去年6月底,高州市纪委监委因本人举报经调查后明确答复本人,高文路(即现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位置)有共10份坡耀农民留用地,其中3份为坡耀村民刘权富等人的拆迁安置用地(实际为虚假拆迁安置用地)。
    综上,坡耀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将坡耀村1998年不在征地红线图内的10份农民留用地非法转入2010年市政府征地红线图内,已涉嫌贪污国家土地财产,数额特别巨大;贵局应当依职权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土地征收补偿方案不能是本糊涂账,贵局必须公开1998年征地相关协议书,公开同意征地小组的留用地补偿数据、落实位置和自留地的去向,以及2012年市政府同意坡耀村1998年不在红线图内的28份留用地转为国有划拨用地(含被贵局收回的10份)的位置、面积、持有人等相关资料。
    另外,请贵局公开以下两份2012年发证的集体留用地详细资料。
    1、坡耀一经济合作社留用地 证号:高府集(2012)第01700216号。
    2、坡耀二经济合作社留用地 证号:高府集(2012)第01700142号。
    综上所述:贵局于2019年在现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位置为坡耀农民安排10份留用地肯定有依有据,现在又全部收回作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亦应有依有据。特请求贵局公开2019年安排和现在又收回该10份坡耀农民留用地的理由和依据;公开1998年同意征地小组的留用地补偿数据、落实位置和自留地的去向以及2012年政府同意转为国有划拨用地的28户农民留用地位置、面积、持有人等相关资料。以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以及本人的征地合法权益。
    此致
                                              提交意见人:刘国强
                                              身份证号:440922196906260834
                                              住址:潘州街道坡耀六区148号旁果园
                                              电话:1830668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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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1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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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4-11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要不是我不停举报,3000万国有资产冻过水嗲,某委查了一年多后答复轻描淡写,还让我有异议可走复议或诉讼途径解决,心寒。
 楼主| 发表于 2021-4-11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要不是我不停举报,3000万国有资产冻过水嗲,某委查了一年多后答复轻描淡写,还让我有异议可走复议或诉讼途径解决,心寒。
发表于 2021-4-11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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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4-12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三哥劲敌 发表于 2021-4-11 21:16
其实你滴人以为在网媒发帖就可以达到浑水摸鱼目的,有甘多水鱼吗?有摸到过吗?莫当只只都系傻佬正得哦,你 ...

坡耀团伙吐出几千万,或与你或与你亲戚有关,你心痛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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