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现代化猪场二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需要对高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现代化猪场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高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现代化猪场二期项目 项目地址:茂名市高州市石板镇板村村委会 建设单位:高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475579m2,建筑总面积约191904m2,分别建设4栋配怀楼、分娩楼、育肥保育楼,配套建设饲料厂、办公楼、宿舍、仓库、饭堂、防疫设施及环保处理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存栏母猪1万头,存栏育肥猪11.6万头,年出栏生猪25万头。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地址:高州市石板镇石板村大路壁1号 联系人:莫主任 评价机构: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交易广场1810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20-83510572,30707629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地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关注本项目和项目环境影响所属范围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 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交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的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发布单位:高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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