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甲、朱某乙两兄弟原来感情一直很好。13年前,由于分家析产问题,两兄弟发生矛盾,此后常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发生打斗,两家形同陌路,不相往来。与此同时,兄弟之间的矛盾也殃及其父母。2018年,兄弟二人的父亲朱某丙年事已高,不再务农,要求回朱某乙的旧屋居住,但朱某乙夫妇不同意,加上兄弟日常琐事积怨及在征地补偿款分配上存在纠纷,导致朱某甲夫妇、两兄弟父母及朱某乙夫妇争吵、打斗,村委会及派出所介入处理均无法调解。2019年7月,朱某乙到街道办反映,其在建房时遭到兄长的阻挠,要求有关部门介入处理。街道办多次做朱某甲的思想工作,但其毫不让步,坚决表示不接受任何部门的调解。
2019年9月,居无定所、老无所养的朱某丙夫妇以朱氏兄妹三人未履行赡养父母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朱氏兄妹三人按月支付赡养费。由于案件当事人分歧严重、矛盾尖锐,该案历经一审、再审、上诉,一直无法服判息诉。两兄弟的纠纷迟迟没有解决,一方面直接影响到兄弟建房、父母赡养等问题;另一方面,兄弟二人的承包土地在高州市某重点项目征地范围内,兄弟纠纷导致征地补偿款、留用地分配等问题无法得到解决,致使他们的纠纷不断升级,并影响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