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禽畜屠宰冷链加工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高州市禽畜屠宰冷链加工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位于石鼓镇原茂名市矿务局煤矿发电厂旧址,经纬度:E110.783719°,N21.805309°,建设规模及内容为:项目占地面积61333.33m2,建筑面积42724m2,建设生猪屠宰车间、家禽屠宰车间,生猪待宰栏、禽畜待宰栏、预冷间、分割车间、冷库、动检科研综合室、污水处理设施等,本项目年屠宰生猪120万头,家禽1000万只(其中鸡700万只,鸭300万只),设计年生产鲜肉30000吨, 冷鲜肉37000吨,冷冻肉20000吨,猪油328.5吨,设计冷链物流量300吨/天,年储运量10万吨。本项目总投资2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70.77万元。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全本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公司 2021年05月04日
1 (报批前公示)高州市禽畜屠宰冷链加工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pdf 公众参与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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