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1、参保状态正常(医疗保险转移)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办理材料省内转移 1、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 2、参保凭证(转出地社保局转移窗口打印) 3、接收函(社保转入地) 4、联系函(社保转入地)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书 6、《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社保转出地) 省外转移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3、《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社保转入地开具) 4、《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社保转出地开具) 5、《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社保转出地) 6、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申报表 7、转移人员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1、申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关系科开具《参保凭证》(省内转出人员如有视同缴费年限,则需先审核并建账后方能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2、申办人持《参保凭证》至现参保地社保机构即可,基金转移及联系业务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 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申办人持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参保地社保机构; 2、现参保地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落实基金转移情况。 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一)持有医疗IC卡的申办人:1、申办人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科开具《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IC卡余额结算协办函》; 2、申办人持《协办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IC卡原件到广发行运营部开具《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证明》; 3、申办人持《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证明》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余额录入及确认;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寄出《参保凭证》、《变更信息表》并同时转出基金至现参保地社保机构。 (二)没有医疗IC卡的申办人:1、现参保地社保机构邮寄或申办人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 2、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寄出《参保凭证》、《变更信息表》并同时转出基金至现参保地社保机构。 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1、申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参保地社保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现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后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至原保地社保机构; 3、现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参保凭证》、《变更信息表》及基金后录入。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 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和转入: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和转出: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茂名市社保局 服务热线:0668-2895316 办公地址:茂名市茂南区迎宾三路159号 官方网站:http://mmsi.maoming.gov.cn/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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