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申请条件 公民考取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并要求将户口迁往学校所在地的,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入户。 ➤所需材料: 1、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签发的《新生录取通知书》; 2、录取新生花名册; 3、迁出地公安派出所《户口迁移证》; 4、新生的《居民身份证》; 5、录取学校证明。 ➤办理流程及各流程时限: 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对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受理,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当场审批。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服务电话:0668—2898109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规范化汇编(户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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