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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规划《【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第一层级 “重点打造” 的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一共7个【广东/广州、深圳】
第二层级,"推进建设”的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一共8个(广东0)
第三层级,“全面提升”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一共28个【广东/湛江】
长春、沈阳、石家庄、青岛、济南、南京、合肥、杭州、宁波、福州、海口、太原、长沙、南昌-九江、贵阳、南宁、兰州、呼和浩特、银川、西宁、拉萨、秦皇岛-唐山、连云港、徐州、【湛江】、大同。
第四个层级:"推进建设”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一共40个【广东/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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