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发布《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广东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将陆续推出系列文章,介绍《规划》相关重点内容。
《规划》第七章“强化陆海统筹,加快建设美丽海湾”提出:按照贯通陆海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总要求,以美丽海湾建设为目标,全面加大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力度,强化陆海生态保护的统筹联动,打造“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 严格控制陆源污染,持续加强入海污染治理,强化河口海湾环境综合整治,深化港口船舶、海水养殖、海洋垃圾等污染治理。 开展陆源入海污染物调查与监测,建立管理档案,系统掌握陆源主要污染物排海通量。
深化港口船舶污染联防联治,推动港口、船舶修造厂加快船舶含油污水、洗舱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建设。 统筹海洋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加强自然岸线、滨海湿地、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强化陆海一体生态保护。 坚持生态用海、集约用海原则,落实海洋生态空间和开发利用空间的管控要求,严格空间准入,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开展重点海域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掌握我省海洋生态环境本底状况。扎实推进沿海各市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开展珠江口及邻近重点海湾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一湾一策”综合治理。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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