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云上开庭”促和解,巧结执行难案
严某章于1996-1998年间在高州市开发地产生意,因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和资金周转借款,被判令155万元归还黄某东、黄某宽、黄某兴、朱某海等人。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严某章及一申请执行人先后去世,因继承财产争议等原因,该案多年来一直无法执行。
“春节暖阳”行动期间,承办法官联系上严某章妻子梁某晖和女儿严某,查明严某章生前曾有一套位于深圳的房产尚未处置。承办法官坚持不懈的释法说理,其二人从拒绝配合,表示已经放弃继承,与严某章的债务毫无关系,到逐渐了解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愿意签订和解协议,履行判决义务。双方当事人及律师均在深圳,其时,深圳市出现新冠疫情,人员限流,承办法官果断采取云上法庭智能庭审系统开庭,双方针对协议条款、还款方式及期限充分发表意见,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确定在4月1日前还清欠款,金额总数为200万元。延宕多年的案件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胜诉当事人在节前收到了期盼已久的新年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