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生产依赖人力的作用越来越小,农业机械逐渐代替了传统的劳动力,在农业生产中发挥出越来越大的力量。机械化在给农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很多不确定的风险。近日,高州法院石板法庭快速调结了一起因磨粉机爆炸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钟某是一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2021年7月3日,钟某将自己种植的玉米运到被告李某所经营的打粉店打粉,在旁边等候的过程中,磨粉机突然发生故障而爆炸,横飞的机器零件插进了钟某的右腿,顿时血流不止。后钟某辗转石板卫生院以及高州市中医院进行治疗,共住院治疗21天,造成医疗费等损失达6万多元,但被告李某仅向其支付了2000元。钟某认为被告作为有偿为其提供服务者,应对其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遂向高州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在收案后,经过认真查阅本案资料,联系双方当事人,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并深入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得知原、被告双方均以农业生产为生,家庭都不富裕,如今突降横祸,对双方都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为妥善化解双方的纠纷,承办法官通过约见或打电话的方式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耐心细致地为原告释法析理,将心比心地给被告摆事实、讲道理,从具体金额、诉讼费的承担、给付方式及期限等多方面,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终促使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在法官的主持下,原告钟某同意只要求被告李某赔偿4.1万元;被告当场支付了1.42万元,并承诺对剩下的2.68万元,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钟某支付3000元,直到付清为止。这起突如其来的事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原、被告对承办法官依法办案、热心为民化解纠纷的工作态度表示衷心感谢。 时值春耕大忙,大量农机投入使用,若缺乏农机的使用知识、缺乏相应的维护和保养意识,会导致农机发生各种故障,甚至危及使用者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法官提醒:群众在使用各种农机时,应当加强防范意识,注重农机的维修及保养,安全第一,杜绝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农机使用的技术性指导,排查可能存在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来源: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