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增值税纳税人:
您好!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为茂名税收事业和经济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等文件,继续完善了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优化了征缴退流程,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为确保您准确、及时享受相关政策,茂名税务提醒您关注以下重要信息:
一、2022年新出台留抵退税政策的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可以申请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二、享受2022年新出台留抵退税政策的主体
如果您属于以下纳税主体,则可以享受2022年新出台留抵退税政策:
(一)对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属于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
(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银发〔2015〕309号文件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以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所列行业但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划型确定的纳税人,属于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和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的小型企业的;
(三)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在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三、申请留抵退税条件
若您申请办理留抵退税,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若您在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再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四、如何确定存量留抵税额和增量留抵税额
(一)存量留抵税额
若您当期期末留底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您的存量留抵税额就是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
若您当期期末留底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您的存量留抵税额就是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若您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您的存量留抵税额为0、
(二)增量留抵税额
若您从未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的,您的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若您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您的增量留抵税额就是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五、申请留抵退税的时间要求
若您属于微型企业,您可以自2022年4月1日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以及存量留抵税额;
若您属于小型企业,您可以自2022年4月1日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5月1日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若您属于制造业等行业的中型企业,您可以自2022年4月1日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7月1日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若您属于制造业等行业的大型企业,您可以自2022年4月1日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10月1日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六、退税申请资料
当您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进行申请办理退税时,系统需要您提交您的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数据,其中,“营业收入”是指您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资产总额”是指您上一会计年度年末的资产总额。
七、退税办理流程
当您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电子税务局系统会自动提示您自主判断是否符合退税,若您符合条件且愿意申请留抵退税的,可以直接点击“符合条件,立即申请留抵退税”进行办理;若您符合条件但暂不申请留抵退税的,请点击“符合条件,暂不申请留抵退税”,并请向我们反馈暂不申请退税的考虑。为更好地为纳税人办理退税服务工作,确保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尽快获得留抵退税,税务部门已将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从申报期内延长至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您的一路真诚相伴,我们用心服务!在办税过程中,若您有任何需求或疑问,可以关注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门户网站、“茂名税务”公众号,或者拨打主管税务机关的咨询电话或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茂名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