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被举报人将坡耀村17.77亩自留地偷办了建设用地手续再与火星农场留用地置换问题”问题。(见《答复意见书》第2页)
高州市自然资源局未经认真核查,欲利用“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掩盖坡耀涉黑团伙与火星农场置换留用地的事实。
茂名人民市检察院: 坡耀涉黑团伙将园岭集体留用地与火星农场留用地置换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火星农场场部人尽皆知。 1998年征地,该团伙(坡耀十兄弟)将返拨的留用地安排在征地红线外村集体自留地位置,造成村集体20亩自留地灭失,村民意见甚大。 2001年,原高州市中山街道办同意坡耀村集体将20亩自留地调整到园岭位置(现坡耀六区东侧,侨苑新村东面),由于当年没迁坟及土地平整无法耕种。 2010年征地前,该团伙偷偷将园岭20亩集体自留地转为国有划拨留用地并办理了用地手续。 2015年6月,该团伙刘桂武(坡耀一经济合作社社长)、刘振文(坡耀二经济合作社原社长)与广东省火星农场场长陈江海到潘州街道办,在张明军副书记的牵头下,洽谈将园岭20亩集体留用地与广东省火星农场留用地置换事宜,恰好被我碰见,我当场警醒陈江海场长千万别上刘桂武的当,但陈江海依然我行我素。置换后,该团伙将园岭20亩集体留用地手续注销,广东省火星农场将该20亩留用地缩减为17.77亩,再通过各种手段欺骗高州市政府,重新申请办理留用地划拨手续。 2020年3月24日,高州市潘州街道办冯高毅书记、汪活主任、张明军副书记与高州市司法局陈旭华副局长(市政府征地拆迁工作组组长)到我果园动迁时,冯高毅书记亲口承认园岭的17.77亩土地原是坡耀村集体留用地,后与广东省火星农场留用地置换是事实。 2020年8月,广东省火星农场以“双创”名义围蔽园岭17.77亩土地时,该农场多名工作人员向我讲明园岭的土地原是坡耀村集体留用地,后与其农场留用地置换是事实,并坦言不知道坡耀村集体内部有诸多纠纷,非常后悔当初置换。 据知情人透露,该团伙将园岭20亩集体留用地与广东省火星农场留用地置换到高州市兴教路,后又转移到高州市第二中学西门对面的东方尚苑用地,该团伙置换的目的是为了更隐蔽侵吞。
综上所述:火星农场与坡耀涉黑团伙置换园岭留用地事实清楚,火星农场场部人尽皆知,置换后再通过各种手段欺骗市政府申请重新办理划拨手续却漏洞百出,让市政府成为背锅侠。高州市自然资源局未经认真核查,欲利用“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掩盖坡耀涉黑团伙与火星农场置换留用地的事实。请求贵院依法调查。 此致 举报人:刘国强 身份证号:440922196906260834 住址:高州市潘州街道坡耀六区148号旁果园屋 电话:18306681821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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