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 | 1、停放时间在1小时30分钟内(含1小时30分钟)的免收费。2、就诊人员及家属车辆停放时间超过1小时30分钟以上至24小时以内的按3元/车·次收取;超过24小时的,每24小时内(含24小时)按3元/车·次累计收取。3、非就诊人员车辆停放时间1小时30分钟以上6小时(含6小时)以内的,按15元/车·次收取。4、非就诊人员车辆停放6小时以上24小时(含24小时)以内的,按20元/车·次收取。5、非就诊人员车辆停放超过24小时的,按天计算,每天收费20元。超时部分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算,收费10元;超过12小时按一天计算,收费20元。 | 1、收费对象:就诊人员及其家属、非就诊人员停放在医院停车场的车辆。2、医院职工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用,由职工提交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至医院相关负责部门审核、备案,申领ID 卡方能进入停放,其所持有的ID卡仅限本人车辆使用。3、特种车辆(110、120、119)、来医院公务的车辆(参观、检查等)免收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4、对就诊的车辆按医院当天门诊或住院有关凭证进行确认(如当天收费票据、住院押金票据等)。5、同一车辆一进一出为一次计算。6、摩托车(含电动助力车、电动车)暂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