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茂名市人民政府同意,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茂名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十三五”期间,茂名市高质量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硬指标、硬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幅度持续走在全省前列。“十四五”是茂名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规划》在总结全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就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是未来五年及更长时期茂名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十四五”期间,茂名市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衔接生态环境机构的新职能、新定位,聚焦“碧水”、“蓝天”、“净土”、“美丽海湾”、“美丽乡村”、固体废物、生态安全、气候变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大数据应用等方面,开展美丽茂名建设。
01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7% 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81.8% 02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单位GDP能耗、水耗、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竞争力明显增强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 03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土壤安全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和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均得到安全处置, 核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04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显著提升 重要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重点生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生态屏障质量逐步提升,生态安全格局持续巩固 01坚持战略引领,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02以“三水统筹”为重点,改善全市水域生态环境 ◇持续提升水环境综合质量 ◇优化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加快促进水生态整治恢复 ◇严控水生态环境综合风险
03以“系统治理”为手段,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提升大气污染精准防控水平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强化工业炉窑和锅炉污染治理 ◇强化移动源治理监管 04以“海陆统筹”为原则,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强化陆海污染防治 ◇推进近海生态修复 ◇全面防控环境风险 ◇加快完善监管体系 ◇注重构建亲海空间 ◇梯次推进美丽海湾
05以“安全利用”为导向,保障土壤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农用地保护力度,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开展污染治理和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防范地下水污染风险 06以“乡村振兴”为目标,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整治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严格管控畜禽养殖污染源头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管理 ◇优化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力度 ◇强化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防控 ◇完善固体废物治理支撑体系 ◇加强重金属和危化品风险管控 ◇持续强化核与辐射风险防控 ◇逐步推进新污染物综合治理 ◇完善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持续推动结构优化升级 ◇创新推动低碳试点示范 ◇大力强化绿色科技创新 ◇提升气候应对变化能力 ◇优化治理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提升治理能力,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支撑体系 ◇应用“三线一单”,构建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 ◇完善治理主体,构建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依托生态资源,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推进数据资源全面共享 ◇加强生态环境科学决策 ◇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模式 ◇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 ◇深入践行绿色低碳生活 ◇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
供稿: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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